办事指南缴纳租金
卢房保(2023)1号
卢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卢氏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为:电梯房三层至十一层按5.5元/平方米/月;一层、二层按5元/平方米/月。多层房一层按4.5元/平方米/月;二层、三层、四层、五层按5元/平方米/月;六层按4元/平方米/月。一高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地下室按4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卢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6日
保障性住房小区各租户: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公租房通过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复核合格的住户,租赁合同续签时间定于:洛神苑小区8月25日-8月31日;水文站小区、一高生活区、产业集聚区小区9月1日-9月8日
一、缴纳方式时限:
本次房屋租金采取线下收费,自合同到期日至9月1日前按照老标准执行收取;9月1日后至明年合同到期日按新标准执行收取。物业费(现金、扫码均可)现场办理。
1、小区:洛神苑小区
时间:8月25日---8月31日
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小区:水文站小区、一高生活区、产业集聚区
时间:9月1日-9月8日
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3、收费期间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4、缴费时请务必携带2022年度租房合同,到保障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望各住户相互转告,按规定时间续签合同,并录入人脸识别系统,对不服从管理、逾期不按时续签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续签租赁合同,门禁将限制出行,限期腾空房屋。
二、办理机构:卢氏县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洛神苑小区廉租房北门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7188268
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