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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许可-变更?

发布时间:2023-12-20 15:36 来源: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业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许可-变更。需提供要件:

  ①告知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与新增范围相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及检测卡、车辆燃料消耗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总质量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装置证明;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⑥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资料来源:政府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