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应急管理局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卢氏县应急管理局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卢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的各项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安全稳定。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法和依法监督。
三、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服务。
五、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及12345转办事项,优化核查督办流程,提高办复率和群众满意率。
六、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自律意识、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铁军队伍。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398-787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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