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氏浩洋国际服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给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等文件具体要求,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卢氏浩洋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和卢氏县承宇包装有限公司2家企业提交的32名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以上2家企业核拨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共计32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98—7876128
附件:卢氏县承宇包装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
卢氏浩洋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