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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9 16:00 来源:人社局 作者:

 

为贯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联合下发豫人社【2021】8号《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按照文件第八条规定实行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补助,对从事农村劳动力摸排,更新有效信息的,继续按照1元/条的标准支付信息采集补助。

根据我县实际,经随机电话抽查、劳动力台账信息核对等确认有效信息142518条,按照1元/条标准,对2023年从事我县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服务人员给予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补助14251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2023年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费汇总表.xlsx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