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氏县豫道中药材有限公司等12家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三门峡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三人社就业〔2020〕1号)等文件具体要求,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卢氏县豫道中药材有限公司等12家就业见习单位提交的20名就业见习人员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以上12家就业见习单位核拨就业见习补贴,共计金额26.446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电话:0398-7876128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