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社局2024年度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为切实做好我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初步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3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知情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适当方式和途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4年 8月20日至2024年 8月26日
举报投诉电话:0398--7188869
附件:卢氏县初步审核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xlsx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