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民政局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防汛减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从保障民生出发,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的各项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避免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成立县民政局防汛抗旱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利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青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彦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随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涛 (二级主任科员)
王聪旺 (副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我县所有养老机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汇报、督察;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指示;决定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及其它重大事项;做好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养老机构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三、各养老机构成立防汛抗旱工作小组
组长:各养老机构负责人
成员:各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各养老机构应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灾害发生时,负责人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灾情拨打119,报险救灾。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机构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防汛抗旱工作;灾害发生,立即参加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灾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四、预案启动
(一)启动标准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时,本预案达到启动标准;并根据县防指的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行动。特殊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应急响应等级。
(二)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局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股室(下属单位)人员进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四、应急响应行动
按汛情或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IV、Ⅲ、Ⅱ、I四个等级。
(一)IV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工作视情增减)
1.人员到位:实行正常日常值班制度,所有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应急值守:局办公室及时转发县气象局或防汛办发布的气象信息,对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抽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动员部署:局办公室、社会组织股、老龄福利股、社会救助中心、殡仪馆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部署落实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4.信息处置:日常值班人员将工作动态及时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需求经防汛抗旱分管领导审阅后向县防指报告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工作视情增减)
1.人员到位: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及各级责任人进岗带班,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社会组织股、老龄福利股、社会救助中心、殡仪馆安排值班人员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离开外出。(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2.动员部署:局办公室、社会组织股、老龄福利股、社会救助中心、殡仪馆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部署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3.应急值守: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及时转发县气象局或防汛办发布的气象信息(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4.检查巡查:各业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各自分管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5.信息处置:各相关股室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需求经防汛抗旱分管领导审阅后向县防指报告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工作视情增减)
1.人员到位: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下属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主要负责人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永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局全部人员进岗到位,其他股室至少安排1名人员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离永外出。(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2.动员部署:成立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由组长动员部署,各副组长及组员参加。(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3.应急值守:局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及时转发县气象局或防汛办发布的气象信息,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密切监注汛情发展动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4.检查巡查:派驻专班督导个养老机构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6.信息处置:定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
(四)I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工作视情增减)
1.人员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所有人员到岗到位。(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2.动员部署: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动员部署,各副组长及组员参加。(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3.应急值守:主要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及时转发县气象局或防汛办发布的气象信息,各股室及养老机构密切监注汛情发展动态向带班领导汇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准备情况。(责任单位:相关股室)
4.应急处置:按照县防指安排参与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救助工作。
5.信息处置: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
6.抽查督办:局主要领导率队,抽查、督办各养老机构防汛防重点台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响应降级与结束
当县防指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后,本单位按相应等级要求,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应急响应行动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当县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宣布结束应应,并由局办公室通报各位局领导和各应急工作组组长。
六、报警程序
养老机构值班室(当班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七、防汛抗旱工作安排及措施
1.各养老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养老机构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抗旱,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抗旱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抗旱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大旱,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各养老机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每当遇到暴雨或旱灾,都应注意观察养老机构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和杂物堆积情况。
6.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水旱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到院,听从负责人的指挥,奋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工作小组要在局防汛抗旱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防灾抗灾思想,严格按照本预案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二)硬化措施,加强配合。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各工作小组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服从指挥调度,硬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全局干部职工为具体责任人。防汛抗旱应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应急保障车辆随时待命听从调度。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卢氏县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