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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卢氏县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11:01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经硏究确定,《卢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局2021年卢氏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卢财预收回〔2021〕102号)文件批复卢氏县产业扶贫奖补项目270.411101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卢氏县产业扶贫奖补项目

1.实施地点: 全县19个乡镇

2.建设内容:

1)扶持高效食用菌产业增收大棚

2)奖补产业扶贫基地

3)奖补菌棒种植及加工销售基地

4)奖补连翘种植规范化管理基地

5)奖补新建冷库

6)奖补2019年新增犊牛

7)奖补易地搬迁产业配套项目

8)奖补2021年新认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申报主体

3.补助标准:

1)高效食用菌大棚:要求每个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建设四季生产高效食用菌大棚不少于10个,单个大棚占地面积不低于160平方米

Ⅰ型大棚(钢管结构双层拱棚,无风机、水帘)基地带贫人数达到大棚总数的50%且年人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

Ⅱ型大棚(钢管结构双层拱棚,带风机、水帘,外加钢结构遮阳网),基地带贫人数达到大棚总数的60%且年人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

Ⅲ型大棚(钢管结构连体拱棚,带风机、水帘、内外遮阳网),基地带贫人数达到大棚总数的70%且年人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

Ⅳ型大棚(钢管结构暖棚,带风机、水帘、保温设施等),基地带贫人数达到大棚总数的100%且年人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

2)产业扶贫基地:

培训就业基地。乡(镇)政府为建设主体,要求基地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要求宽敞明亮、整治卫生,可以为群众提供较好的培训条件和环境。每个基地能够同时培训30人以上,在脱贫攻坚期内持续对农户进行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其中贫困人口培训人数要达到总培训人数的30%以上。

产业就业基地。①加工业基地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要求宽敞明亮、整治卫生,可以为群众提供较好的务工环境;②养殖业土地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亩,棚舍按相关标准建设,设施齐全,干净卫生;③种植业土地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方便群众务工。单个基地安置就业人员不低于20人,其中稳定就业贫困人口达到30%以上,每人每年工资不低于4000元。

产业扶贫增收大棚。①食用菌大棚占地0.4亩左右,投资1.8万元以上。参考标准:每个棚5000袋,建设材料包括钢架、薄膜、遮阳网、出菇架。每片集中不低于4个棚为一个基地;②蔬菜标准塑钢拱棚占地1亩左右,投资1.8万元以上。参考标准:宽度8米,拱高2.5米,长85米,塑钢拱架86根,薄膜1200平方米。其他育苗、日光温室等大棚可参考此标准。每片集中不低于4个棚为一个基地。每2个大棚通过直接务工形式带动贫困人口不低于1人,每人每年工资不低于4000元;由贫困户自主建设并经营的大棚,单个大棚年经营净收益要达到4000元以上,每户享受1个大棚的奖补资金。

3)食用菌菌棒种植及加工销售:对于年生产规模在50万袋以上,使用工厂化生产的菌棒和标准化四季出菇大棚种植的食用菌基地,按照每棒0.2元奖补

对于从事食用菌菌棒加工并经过“双改”(食用菌灭菌环节使用散煤改为电力或天然气)的,每年根据实际加工销售菌棒数量进行奖补。加工销售数量在500--1000万袋(含1000万袋)的,每袋奖补0.1元;加工销售数量1000万袋以上的,每袋奖补0.2元

4)连翘产业:鼓励各乡镇引导群众集中连片建设连翘产业基地,单个基地西南部乡镇不少于500亩,中北部乡镇不少于1000亩,产业长廊或产业带不少于10公里。

新发展的连翘基地达到建设规模,开展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开花见效通过验收的,按照每亩300元给予奖补;

原有的连翘基地,挂果见效通过验收的,按照每亩100元给予奖补;

按照全县统一规划安装连翘质量溯源系统并高标准开展综合管理,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基地,奖励2万元

5)新建冷库对于符合规划的新建的50吨冷藏库(容积大于等于250立方米),一次性奖补4.5万元;

对于符合规划的新建的100吨冷藏库(容积大于等于500立方米),一次性奖补8万元;

对于符合规划的新建的大于100吨冷藏库根据上述标准进行叠加计算奖补;根据实际情况有需要建设气调库的,奖补资金上调20%

6)新增犊牛补贴奖补: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且要求相对集中饲养)的养殖场(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019年每头新增犊牛补助标准为600元

7)易地搬迁产业配套奖补:对于易地搬迁人数超过2000人的乡镇,给予200万元扶持资金;对于易地搬迁人数不超过2000人的乡镇,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资金用于奖补,奖补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8)农业龙头企业及“三品一标”:2017年以来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17年以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17年以来新认定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17年以来新认证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2017年以来新认证一个“绿色产品”

4.奖补依据:《卢氏县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暂行规定》(卢办〔2019〕51号)、《卢氏县产业振兴奖补暂行办法》(卢办〔2021〕6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产业扶贫基地资金奖补方案的通知》(三政〔2017〕33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农〔2019〕22号)和《河南省2019年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豫农办〔2019〕60号)

5.计划投资:12000万

6.预期目标: 该项目实施后,可直接带动3000余户群众,年均增收6000元以上。

7.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合作经营、劳务增收等方式,带动群众参与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生产经营,增加群众产业收入

8.项目责任人:李秀平

自本日起,10日内如有异议可与卢氏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98-7872655

乡村振兴局:0398-2256658

县财政局:0398-786226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县农业农村局: lsxnyj2655@163.com

乡村振兴局:lsxfpzjgggs@163.com

县财政局:lsxczjnyg2268@163.com

通讯地址:县农业农村局:卢氏县城关镇新建路薛家巷

乡村振兴局:卢氏县城关镇中兴路南

县财政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