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冷藏保鲜设施奖补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卢氏县产业振兴奖补暂行办法》(卢办〔2021〕6 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经各乡镇精心谋划,建设主体自主申报、自主建设,县产业办和各乡镇共同审核把关、联合验收,达到奖补条件的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21个总库容1.28万吨(详见附件),现按照程序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7日
附件:卢氏县2021年第二批冷藏保鲜设施奖补验收汇总表
卢氏县2021年第二批冷藏保鲜设施奖补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