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氏县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现将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定额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以《关于2021-202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修订的公告》豫农机公告〔2022〕1号;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调整轮式拖拉机等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配置参数和补贴额的公告》豫农机公告〔2022〕4号;《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57号;《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70号文为准。补贴查询公告地址: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hamdc.cn/2023/03-23/196021.html)(http://www.hamdc.cn/2023/06-09/212214.html)(http://www.hamdc.cn/2023/03-23/196041.html)(http://www.hamdc.cn/2023/03-23/196044.html)
三、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2021-202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2022年24大类52小类143个品目。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灌溉机械、收获机械、设施种植机械、田间检测及作业监控设备、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畜禽养殖机械、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水产养殖机械、捕捞机械设备、种子初加工机械、粮油糖初加工机械、棉麻蚕初加工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农用动力机械、农用搬运机械、农用水泵、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其他农业机械等在《2021-202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请登录网址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hamdc.cn/2023/03-23/196021.html)查询。
四、补贴时间和地点
补贴时间:2023年8月14日-- 8月24日
补贴地点:卢氏县东明镇火炎村党群服务中心石龙头中石化加油站向北100米往东新修大路直行1000米。
五、申报程序
个人:
1、“购机者”所购买的机具
2、“购机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机者”所购买机具的发票原件1份(需扫描上传)。
4、“购机者”本人所持有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农机合作社:
1、农机合作社所购买的机具;
2、有效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份。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所购买机具的发票原件1份(需扫描上传)。
5、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城镇居民和农业企业:
1、“购机者”所购买的机具
2、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授权书(农业企业)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购买机具的发票原件1份(需扫描上传)。
6、本人社保卡或本企业开户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使用合同或生产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原件1份。
监督电话:卢氏县农业农村局:0398-7872655
通讯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特此公告!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