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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物化补贴化肥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0:31 来源: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化肥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3.预算金额:14万元

4. 采购内容:

(1)N:P:K 15:15:15复合肥33吨

(2)N:P:K 25:10:5 复合肥6吨

(3)46% 尿素 6吨

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的化肥生产或经营资格;

2.在卢氏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有固定的仓库;

3. 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提供的货物有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区域代理授权或进货发票凭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期限、方式

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 获取方式:见本文后附件;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应包含化肥的出厂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2. 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格,且为到货价;

3. 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天数]天;

五、评审标准

本次询价将按照“价格优先、质量保障、服务优良”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 价格因素:以报价单中的价格为主要依据,价格越低得分越高;

2. 质量因素: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化肥质量、品牌知名度等因素;

3. 服务因素:考虑供应商的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

六、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

1.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8:00止;

2. 联系单位:卢氏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13513887385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3.本次采购方有权对采购内容、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提货数量据实结算;

3.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卢氏县政府采购询价表

卢氏县政府采购询价表.doc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