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建村〔2022〕294号)和《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更好的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决定继续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现就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时间
本期培训为电工工种。各乡镇要在9月20日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报县危改办,对人员信息核实后于10月7日左右报到并开班培训。各乡镇培训任务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卢氏县长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县城西关农场院内)。
三、课时安排
总课时85课时,12天左右(具体以实际为准)。其中: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实操训练不低于专业技术课时的50%.
四、相关费用
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实行免费培训,统一免费提供住宿和午餐。
五、注意事项
1、学员参加培训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智能手机(培训期间需要用手机登录题库练习使用)。
2、培训后,由培训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河南省农村建筑工匠证书,凭证能够合规参与农村建筑活动。
3、培训期间实行脱产学习,学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其他生产活动。对于完不成规定课程和课时的学员不得参加结业测试,不予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4、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培训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管理制度,学员要对自身安全负责。
县危改办联系人:杨红伟 电话:2250690
长庚培训学校联系人:王斌 电话:15238973100
邮箱:lsxczk@163.com
附:1.“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23年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报名表
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