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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6 18:43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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