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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16 19:02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九条 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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