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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 求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21 08:39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事项名称

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执法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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