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卢氏县舞悦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按照通知及流程要求,自主申请,提供了相应的申报材料。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卢氏县舞悦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检查与申报资料相符,符合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该机构有异议,可向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
举报电话:0398-2257816
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