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11月30日,县长刘万增主持召开县政府2021年第九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上的讲话,对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中央进行这几方面改革的初心和目的,对表对标,提高站位,调整思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不断加大财政对科技研发的投资力度,促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活力。要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抢抓目前电力资源紧缺这一机遇,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加快推进金卢水库建设进度。三要重视教育,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挖掘“双千年古县”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历史遗产保护传承,不断扩大卢氏文化名片的影响力。
二、学习《行政处罚法》,听取全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站位,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把握关键,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政府工作始终。坚持以法定程序规范政府工作,切实规范行政决策,强化程序意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用法治办法破解难题,用法治思维做好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三是强化监督,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实效。要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合力打造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我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四是筑牢普法基石,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普法教育,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畅通农村的司法渠道,降低农民诉讼成本,使得农村居民能高效便捷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听取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汇报
一是坚持好的做法。从这次后评估安排部署情况看,各单位都有很高的站位,分工明确、配合紧密,为评估组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保障。我们要继续坚持好的做法,确保在国家后评估中取得好成绩。二要抓好问题整改。要按照国家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和本次省级后评估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确保脱贫成效。三要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要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的经营、管理、维护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项目效益明显、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四要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要把村容村貌、户容户貌、人相人貌作为展现成效的一项重点,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整体环境明显改善。五要抓好涉贫信访化解。要用心用情帮扶,持续到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一批信访苗头;要持续开展“双解双树”,紧盯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政策落实等高发易发领域,做到早稳控、早化解,严防矛盾持续升级。
四、听取全县信访稳定工作汇报
会议肯定了前一阶段信访工作成效。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好的做法,确保信访稳定。会议强调,一是坚持控增量。要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努力实现无新增积案的目标。二是坚持去存量。要用心用情、用法用理做好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确保存量持续下降。三是坚持防变量。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信访矛盾,全力以赴、尽锐出战,努力实现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四是扎实做好“双节”“双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加强源头预防,认真做好信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双节”“双会”期间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听取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加快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完美收官。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年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达标。要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进度,预留充足调试运行时间,确保按期投入使用。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整改进度。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配合,针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对接,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整改任务。三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扛牢责任,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和配套工程建设,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六、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隐患排查到位,把问题整改到位。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要按照2021年度集中攻坚方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要求,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部门要重点解决好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形式化、表面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奖惩制度不落实,建而不用等突出问题;要坚持“简便、易行、实用、管用”原则,持续推进、提升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和效果。三要强化冬季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冬季天冷地滑、天干物燥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力消除各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要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应急能力建设。要结合我县实际状况,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物资配备、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要强化督导检查。要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位县领导、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
七、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听取并原则同意《卢氏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当前国家一项重大任务和中心工作,也是林业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扛牢工作责任,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主动参与,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林长制更多支持,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要分级负责,长效治理。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切实提升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水平,坚决守牢卢氏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会后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八、听取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在常抓长效的机制中落实任务。要提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认识,抓好学生德育工作。优化学校思政课程设置,加强督促指导。二是在潜移默化的引领中强化成效。要创新思政教育形式及理念,树立榜样,挖掘校园文化,营造潜移默化的生活、学习、社会环境,从正面引导,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是在向上向善的氛围中形成合力。要关注留守儿童和特殊家庭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从生活习惯、文明程度上着力,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发力,形成向上向善的氛围,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关于2021年度目标任务会议强调:
一是压紧夯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指标进行回头望,对标找差、倒排工期,把任务按周、按天细化落实到人,确保每项指标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主管部门工作,要多汇报、多请示,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对位次滞后的指标,要深入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想方设法力争各项指标顺利完成。三是相互支持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主动,自觉配合,做好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凡一项指标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四要抓好项目谋划。聚焦“两新一重”、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水体污染治理等领域,再谋划和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争取纳入省市项目盘子,为明年项目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五要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办要紧紧围绕市对县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指标、滞后指标要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排名位次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最大限度地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形成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靠德才定位子的正确导向。
出 席 刘万增 李 勇 徐 征 王 彪
卫振平 张 杰 吕宏伟 辛海珍
黄立新 翟新朝 杜长宴 李锦屏
彭海峰
财政局 张东阳
司法局 方 勇
人社局 李 波
发改委 李青波
农业农村局 王 燕
教体局 雷张涛
应急管理局 张利军
自然资源局 石卢江
林业局 赵双亮
信访局 张书锋
水利局 郝建生
乡村振兴局 常 睿
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董建忠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