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2月28日,县长刘万增主持召开县政府202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文章
(一)学习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所开展的各项视察以及其他形式的监督,是依法履行职权,是对政府工作实施的有效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依法报告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全力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县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办理,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学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篇文章,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科学回答了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是要坚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把立法、执法、守法、普法贯穿到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着力健全完善法治卢氏建设制度体系,为“三区两县一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传达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思想认识。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清重大意义,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要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三要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引导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关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扎实开展监测帮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把排查关、识别关、帮扶关、消除关和数据质量关,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则退。二是要积极推进项目管理。要对入库项目严格进行审核评估,持续优化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举措,切实发挥项目助农带农作用。抓紧对已批复实施项目和扶贫资产项目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规范运营、效益持续。三是要持续推进劳动力稳岗就业。全面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提高技能劳动力数量和质量;持续推进转移就业,确保全县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就业人数稳定在4.4万人以上。四是要狠抓涉贫信访化解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双解双树”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对涉贫信访问题早介入、早排查、早处理、早防控、早疏导,确保有效信访件、百万农业人口有效信访件减量降位。五是要加快推进郑卢结对帮扶工作。制定2022年度郑卢结对帮扶工作规划,督促各单位加强与郑州市、郑州大学的沟通与对接,尽早谋划帮扶项目,为进一步定项目、定方案、定盘子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关于全县信访稳定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扛牢责任。确保北京冬残奥会、国家“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我县的干扰,是我们责无旁贷的重要政治责任,一定要高度重视,扛牢责任。二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夯实县、乡、村、组四级责任链条,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实现“六个不发生”。三要严明纪律,严格奖惩。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不作为、不担当和瞒报、隐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人员失控漏管、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卢氏县信访问责暂行办法》提出问责建议,严肃追责。
五、关于卢氏县国有公司改革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卢氏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组建及资源整合方案。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之年,各项行动计划、措施都要落地,各项成效都要显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抢抓改革机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全力做大优质资产,进一步盘活存量、做强资本,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国企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让县属国企改革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二要持续发力,集思广益。各部门在国企改革推进过程中,要在项目建设、政策支持上向国有平台倾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要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并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改革过程中的对接事项;县财政局要形成周报告,在改革完成前将每周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六、关于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准备工作。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是检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一项政治要求,也是卢氏发展的优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此项工作来提高我县环保工作的各项工作发展,同时补齐存在的短板。二是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各部门各乡镇,要接各自职责,早谋划、早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及时上报材料。三是各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及时协调,加强合力,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七、关于冠云山开发工作
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冠云山项目开发迎来新机遇,要抓住机会,全力推进项目开发。一是做好项目协调。文广旅局要及时向文旅康养产业链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抓紧时间坚定不移往前推进,亮出态度,拿出举措,早日取得成效。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由主管副县长牵头,文广旅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建议,召集专业人士对框架协议进行修订完善,大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可细化建立分项协议进一步补充,实现权责对等、实现合作共赢。
八、关于长征文化公园(卢氏段)建设工作
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会议要求,一是抢抓机遇,积极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卢氏县是革命老区,也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节点之一。我县有丰富的红色资源,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与现有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卢氏特有的红色名片。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协议。由主管副县长牵头,文广旅局负责,根据会议意见建议,召集专业人士对框架协议进行修订完善。
九、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全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将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到位。二是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益。做好调查摸底,合理整合人员、装备、场所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基础保障,在实现消防救援必要保障的基础上,合理压缩人员和经费,体现出岗位工作的匹配度和工作内容的饱满度,确保发挥最大的作用。三是由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牵头,推进工作,保障上级的安排部署在卢氏得到贯彻落实。
十、关于在产业集聚区试行“标准地加承诺制”暨整体规划、分割出让工作
会议指出,“标准地加承诺制”是我们在探索产业集聚区建设、招商引资有力举措。会议强调,原则同意产业集聚区南岸虎山路以北、熊耳路以南、标准化厂房以东、瑞之恒以西面积94.95亩土地作为试点,试行“标准地加承诺制”整体规划、分割出让。
十一、关于中石考克(河南)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配置
会议原则同意为中石考克(河南)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配置卢氏县五里川镇兰家山1.82平方公里的建筑用灰岩矿矿权;确定由企业自行垫资矿权出让前的一切费用,县自然资源局和财政局依法监管、审计,并按照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由中石考克(河南)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矿权出让前费用支出、矿权公开出让、政策变化三方面的风险承诺。
十二、关于产业集聚区南岸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区位调整
同意对项目用地控规进行调整。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依法依规进行调整。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