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 活动评价办法(试行)
卢氏县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
活动评价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理念,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县“三个一批”活动高质量开展,在“四比四看”活动评价体系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实现“两个确保”,推进“十大战略”,突出“六新”,以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将符合省、市重点项目遴选指导目录要求的高质量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活动滚动推进。纳入“三个一批”活动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制造业不低于3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1亿元),重大基础设施不低于10亿元,现代服务业不低于5亿元,社会民生事业项目不低于2亿元。“两新一重”、数字经济、创新研发平台等科技含量高、创新引领性强的项目可降低标准。
(二)客观公正。评价采用网络数字化手段和现场核实认定相结合的方式,每期“三个一批”项目的申报,进展情况的调度在重点项目“四库”和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所有数据可溯源,现场核查拍照留痕,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三)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基础条件、项目规模、主导产业方向等差异因素,制定个性化评价目标任务,坚持总量与增量并重,以调动积极性。“三个一批”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年底可动态调整一次,将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的项目调出目标任务。
(四)结果导向。以推动有效投资增长和投资结构优化为目标,在把签约项目履约率、履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同时,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二、评价对象
本办法评价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五部分,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据实核算)两部分。
(一)项目谋划储备情况(10分)
项目谋划储备部分,主要评价谋划项目总体情况、质量情况和转化情况等三个方面。
1.总体情况(4分),评价谋划纳入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项目的个数、总投资,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总投资四项指标。纳入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项目个数和总投资采取目标任务制评价,参考最近年度省重点项目中开工项目(拟开工、续建)个数和总投资3倍,设置各单位当年需谋划项目的个数和总投资目标。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总投资指标实行排名制计分。储备项目从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和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储备。
2.质量情况(2分),评价“四库”平台储备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中,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及总投资占比,四项指标。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
3.转化情况(4分),评价每季度谋划项目转化率,即纳入重点项目“四库”平台储备库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开工一批”项目以及下年度省重点项目的个数占比;招商引资在谈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项目个数占比,两项指标。根据各地转化率高低依次排名计分。转化情况由各地在储备系统中按季度调度,每季度末当月15日之前完成调度,由省重点办、县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确认后计算转化率。
(二)签约落地情况(30分)
主要评价“签约一批”项目的洽谈对接情况、总体情况、开工情况等三个方面。
1.“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10分),评价各地自行举办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参加全省重大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招商、接待重要客商情况,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服务跟踪台账、工作举措等情况,创新探索招商方式,出台开放招商重大政策、营商环境重大创新举措等情况。由县商务局负责核实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2.“签约一批”项目总体情况(5分),评价签约项目个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年度计划投资占比,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项目占比等指标。由县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3.“签约一批”项目开工情况(15分),评价“签约一批”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招商引资工作季排名情况等指标,由商务局负责数据核算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三)开工投产情况(30分)
开工投产部分,主要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总体情况、投产情况、质量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补短板“982”工程项目、省重点项目等进展情况。
1.总体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参考各地近三年各自省、市重点项目中新开工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年度平均值,设置为各单位当年开工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季度目标为年度目标的1/4(上下浮动10%以内均视为完成任务)。项目开工,以符合统计制度规定的开工标准为依据,下同,见附件解释说明。
2.投产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和投产率两项指标,两项指标之间不设置权重,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两项指标各地需季度末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进行调度。由省重点办、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审核确认。
3.质量情况(3分),评价当季“开工一批”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和个数占比,外资项目个数占比等三项指标,根据指标高低排名进行计分。由重点办、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数据审核确认。
4.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当年省重点项目,截至当季末的投资进度、开竣工、信息报送等情况,根据重点项目办月度综合评价通报结果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5.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上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本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截至当季末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由县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处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6.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本年度政府专项债项目,截至当季末争取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占当地债务空间比例、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债券使用率等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由县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对各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7.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展情况(3分),评价近两年补短板“982”工程项目,截至当季末的项目个数、总投资、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等情况,由县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对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四)投产达效情况(20分)
1.总体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两项指标,参考各地近三年各自省、市重点项目中竣工项目个数及年度计划投资年度平均值,设置为各单位当年“投产一批”项目的个数和年度计划投资目标,季度目标为年度目标的1/4(上下浮动10%以内均视为完成任务)。
2.达效情况(5分),评价当季“投产一批”项目的达效率。根据各地数据高低排名计分。各地需季度末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平台进行调度,县重点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数据审核确认。
3.有关经济指标情况(10分),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工业投资增速、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等五项指标,每项指标2分。由统计局对各单位数据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五)服务保障情况(10分)
服务推进方面,采取目标任务制,评价全域性重点项目专题研究推动会议、领导调研活动等情况。各地每月有至少一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项目的调研督导活动、至少一次项目协调推进会,任务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
要素保障方面,评价各部门对“三个一批”项目服务保障情况,包括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完成情况,用地保障情况,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的按时办结情况等。各部门服务保障情况由相应的县直部门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核算排名,根据排名计分。
(六)加分项
1.重大开工项目加分。每季度评价中,“开工一批”项目中有新增10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3分,有新增50亿元以上单个项目总成绩加2分。(产业园区等打捆项目除外)
2.宣传报道加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被国家主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刊文表扬,或典型经验做法获得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在当季评价总成绩加1分。
(七)减分项
1.未签约外资项目扣分。“签约一批”项目中,当季未签约外资项目的,总成绩扣2分。
2.未按时开工项目扣分。“开工一批”项目中,当季未实质性开工的,每个扣总成绩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3.弄虚作假扣分。实地督导核查中发现虚假签约、虚报开工、投产和投资进度的,虚报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总成绩1分。
4.环保“一刀切”扣分。各地在项目服务推进过程中,因环保管控实施“一刀切”,造成大面积项目停工情况的,当季评价总成绩中扣1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对“三个一批”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对照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项目谋划招商、开工投产、投产达效、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凝聚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推进措施,抓好活动组织开展,确保“三个一批”项目源源不断,良性滚动实施。
(三)求真务实。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杜绝虚假开工、虚报投资、报大建小、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要一切工作立足于实,项目谋划的源头抓起,实行全周期严格把控,确保项目谋划储备、招引落地、投资进度、投产达效、协调服务等工作都能够取得切实效果。
五、结果应用
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每季度全县“三个一批”活动结果通报全县,对评价成绩优秀的,在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要素方面予以倾斜。
附件:1.“三个一批”活动量化评价指标
2.解释说明
附件1
“三个一批”活动量化评价指标
序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评分制 | 数据来源 |
一、谋划储备情况(10分) | ||||||
1 | 谋划项目总体情况 | 2分 | 谋划项目个数 | 省发改委、商务厅等有关单位 | 目标 任务制 | 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上报,省重点办、商务厅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实认定 |
总投资 | 省发改委、商务厅等有关单位 | |||||
2分 | 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个数 | 县商务局 | 排名制 | |||
谋划当年对外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总额 | 县商务局 | |||||
2 | 谋划项目质量情况 | 2分 | 谋划入库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 | 省发改委、商务厅等有关单位 | ||
谋划入库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占比 | 省发改委、商务厅等有关单位 | |||||
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中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 | 县商务局 | |||||
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中先进制造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占比 | 县商务局 | |||||
3 | 谋划项目转化情况 | 4分 | 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数量的占比 | 省发改委 | ||
纳入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项目转化为签约一批的占比 | 县商务局 | |||||
二、签约落地情况(30分) | ||||||
4 | “签约一批”项目洽谈对接情况 | 4分 | 各地自行举办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 | 县商务局 | 排名制 | 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上报,商务厅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实认定 |
各地参加全省重大经贸活动及签约情况 | ||||||
6分 | 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招商、接待重要客商情况 | |||||
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服务跟踪台账、工作举措等情况 | ||||||
创新探索招商方式,出台开放招商重大政策、营商环境重大创新举措等情况 | ||||||
5 | “签约一批”项目总体情况 | 5分 | 签约项目个数 | |||
签约项目投资规模 | ||||||
年度计划投资占比 | ||||||
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项目占比 | ||||||
6 | “签约一批”项目开工情况 | 15分 | 签约项目履约率 | |||
签约项目开工率 | ||||||
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率 | ||||||
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季排名情况 | ||||||
三、开工投产情况(30分) | ||||||
7 | “开工一批”项目总体情况 | 3分 | 项目个数 | 省发改委等有关单位 | 目标 任务制 | 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上报,省重点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实认定 |
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 ||||||
8 | “开工一批”项目投产情况 | 3分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排名制 | ||
投产率 | ||||||
9 | “开工一批”项目质量情况 | 3分 |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个数占比 | |||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 | ||||||
外资项目个数占比 | 县商务局 | 县商务局提供 | ||||
10 | 省重点项目进度情况 | 3分 | 投资进度、开竣工、信息报送等情况等 | 省发改委 | 省发改委重点办提供 | |
11 |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产情况 | 3分 | 上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的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本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等 | 省发改委评估督导处提供 | ||
12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3分 | 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争取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占当地债务空间比例、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开工率、债券使用率等 | 省发改委、 财政厅 | 省发改委投资处提供 | |
13 | 补短板“982”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3分 | 项目个数、总投资、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等 | 省发改委 | 省发改委投资处提供 | |
14 | 开发区项目进展情况 | 3分 | 开发区内新增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数量增速、在建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等 | 县商务局、 发改委等 | 县商务局开发区处、发改委工业处提供 | |
15 | 全省工业项目、省级技改项目进展情况 | 3分 | 工业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省级技改项目的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 | 省工信厅 | 排名制 | 省工信厅规划处提供,以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情况通报数据为准 |
16 | 重点外资项目进展情况 | 3分 | 省重点外资项目投资完成数、项目形象进度等 | 省发改委 | 省发改委外资处提供 | |
四、投产达效情况(20分) | ||||||
17 | “投产一批”项目总体情况 | 5分 | 项目个数 | 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等有关单位 | 目标 任务制 | 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上报,省重点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实认定 |
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 ||||||
18 | “投产一批”项目达效情况 | 5分 | 达效率 | 排名制 | ||
19 | 有关经济指标情况 | 2分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省发改委 | 省统计局提供 | |
2分 | 工业投资增速 | 省工信厅 | ||||
2分 |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 | |||||
2分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速 | |||||
2分 |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 | 省工信厅、 发改委 | ||||
五、服务保障情况(10分) | ||||||
20 | 服务推进及要素保障情况(10分) | 1分 | 全域性重点项目专题研究推动会议、领导调研活动等情况 | 省发改委等 有关单位 | 目标 任务制 | 各地平时报送 |
1分 | 省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完成情况 | 省发改委重点办提供 | ||||
2分 | “三个一批”项目中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按时办结情况 | 省住建厅 | 排名制 | 省住建厅提供 | ||
2分 | “三个一批”项目环评等手续按时办结情况 | 省生态环境厅 | 各省辖市(示范区)、各直管县(市)上报数据,省生态环境厅依托““四库”平台”核实认定 | |||
2分 |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等手续按时办结情况,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情况等 | 省自然资源厅 | 自然资源厅 提供 | |||
2分 | “三个一批”项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办结情况 | 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 | 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 |
附件2
解 释 说 明
一、排名制得分方式
(一)满分5分项,1-3名得5分,4-7名得4分,8-11名得3分,12-15名得2分,16-18名得1分。
(二)满分为4分项,1-4名得4分,5-9名3分,10-14名2分,15-18名1分。
(三)满分为3分项,1-6名得3分,7-12名2分,13-18名1分。
(四)满分为2分项,1-9名得2分,10-18名1分。
(五)一个评分项中有多个指标,且未明确每个指标分值的,计分方式为:每个指标均按照该评分项的总分进行打分后,求各项指标平均值,作为该评分项的最终得分。
二、目标任务制得分方式
涉及项目个数、投资量的指标,按照实际完成两与任务目标比例得分,超过100%的,按满分计算,不加分。服务保障部分目标任务制指标,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不得分。
三、开工、投产、达效标准
开工标准:项目开工指,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视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为准。技改类、入驻已建成的标准厂房等项目,生产设备到场视为开工。
投产标准:工业项目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生产作业线全部建成;非工业建设项目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工程全部建成。
达效标准:工业项目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生产作业线全部建成,经过试运转,验收鉴定合格,移交给生产部门投入生产; 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工程全部建成,能发挥其全部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给管理部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