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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7 09:30 来源: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雷宏林、莫帅林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我局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加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关于您们提出的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见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章立制,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征求42家单位部门的意见,得到通过。并多次提请政府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通知》。目前,《通知》已报县政府研究审批,正在执行政府常务会审批程序,各项工作举措正在有序推进二是严格核准,加强建筑渣土清运审批。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申报制度,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运输时间、运输地点进行运输。对于不实行密闭运输、遗撒遗漏等违规、违章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从严进行处罚;三是推广宣传,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知识,争取公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感谢您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您一如既往地城市管理工作给予关注、理解和支持。

 

                                                    2024年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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