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尚多三、曾凯、张淑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入实施,分散登记时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凸显,由此带来的“登记难”成了人民群众突出反映的“烦心事”“闹心事”。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将解决解决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列入“全县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推进落实,积极咨询省厅市局政策,了解其他县市区相关做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酝酿形成解决办法草案,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终于2021年8月17日出台了《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卢政[2021]3号),确立了3项原则,明确了七大类问题28项解决办法,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界限。工作中我们主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开展了六个多年头,但历史上的各种遗留问题致使很多城镇居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涉及了诸多方面,无合法土地房产来源、无住房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未缴纳出让金、契税,开发商不知去向等问题不一而足。我局坚持使命担当,坚决挑起了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历史遗留发证问题的重担,把破解历史难题作为全县最普惠的民生实事项目。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局一把手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高位推动,精准解决问题
我局多次牵头召开住建、城管、税务、人防、财政等单位会商会,同时组织局机关用地、规划、利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业务科室召开研讨会,统一思想认识,拿出问题解决办法,坚持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抓到底。一是走访调研,摸清实际难题。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三门峡市没有先例参照,全河南省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从调查摸底开始突破,找准问题根源。找准了资料缺失、业主缺失、开发商缺失、消防设施缺失,无土地、规划、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问题;二是出台文件,政策支撑破难题。查找法律依据,咨询省厅市局政策,了解其他县市区相关做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酝酿形成解决办法草案,于2021年8月17日出台了《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卢政[2021]3号),确立了3项原则,明确了七大类问题28项解决办法,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界限。三是联合办公,一体推进破难题。在县自然资源局设立了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税务、人防等相关单位参加,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共商共勉、同心同力,共同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四是创新流程,突破常规破难题。对无开发资质的问题,采取多种渠道进行解决;对无法竣工验收的问题,采取第三方评估办法解决;对使用划拨土地建设的商品房,采取分时间节点补交不同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解决等,打破了常规做法,打通了办证难点、堵点。五是集中会商,加快进度破难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时间,加快问题收集、问题会商、问题解决,常规问题按照卢政(2021)3号文件对症下药,个性疑难问题会审拿出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共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收集排查126个小区问题,对收集问题全部进行了会商和解答,对50余个小区提出了解决办法。
三、目前仍存在的问题
在近两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由于涉及土地手续,欠缴土地出让金,建设工程规划、消防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维修基金、网签备案、税票开具等问题多、部门多,导致工作进度缓慢。二是部分楼盘无业主牵头,群众积极性较高,但缺少牵头单位、缺少前期资料,影响进度。三是因测绘、消防、工程质量评估、补交土地出让金、税费等费用较大,影响部分小区群众办证积极性。
四、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从实际看存在遗留问题还很多,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广泛发动宣传,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主动服务,加快手续办理,掀起办证高潮,持续开展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圆满解决群众民生实事贡献自然资源力量。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将总结工作经验,把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主动作为、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无缝衔接、内部流转、高效办理,融合多部门工作一体化,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打通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