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杜鸿征等14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抢救性编辑出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卢氏民歌(劳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卢氏县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编辑出版《卢氏民歌(劳号)》的宝贵建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我局非常重视,及时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此建议的落实能够真正地保护传承好卢氏劳号。卢氏劳号是千年来卢氏人民劳动之余以歌为乐,逐渐流传演变而来的,真实反映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情感和理想,表达了百姓质朴的审美观点,是民间口头文学的瑰宝。卢氏劳号在八十年代初经文化部门搜集整理,编印《卢氏民歌集成》上中下三卷380余首民歌,包括卢氏劳号在内有37首被《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河南卷》录入,但因年代久远,未出版发行,当时编印的书籍及录音资料已逐渐丢失。2007年2月,卢氏劳号更是被例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所以,我们应当将卢氏劳号保护并传承好,将卢氏劳号出版发行,才能真正保护传承好卢氏劳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们的建议,一是搜集卢氏劳号书籍及录音资料,一方面联系八十年代搜集整理卢氏劳号的知情人,联系有关专家学者,联系五年前搜集卢氏劳号的王春生等人,一方面在社会上通过网络广泛征集。二是将收集的卢氏劳号资料重新整理成册,遗失的录音资料通过寻找民歌爱好者,按照歌词歌谱重新录音录像。三是通过向上争取资金、请企业赞助等方式多方融资,联系宣传部、出版社,将整理后的卢氏劳号正式出版发行。永久保护好卢氏劳号,传承好卢氏的特色文化。
再次感谢您们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