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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7 16:35 来源: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

尊敬的刘江红等10位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文艺人才的培养和奖励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卢氏县文艺人才工作的关注,此提案对我们目前文化人才培养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办法措施很具有建设性意义。

近年来,我们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做好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2013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相关政策,面向社会招募专业文化工作者100余人次,在系统内选派人员全年到乡镇、村组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选拔到上级文化单位挂职锻炼1人,有效的解决了我县文化人才紧缺的现状。二是加大本土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卢氏县乡村文化合作社社长培训活动,持续提升文化合作社的建设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大文艺爱好者培养力度。2023年9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第五期剪纸培训班和卢氏县基层业务(腰鼓)培训班,各乡镇文化合作社的剪纸爱好者和腰鼓爱好者15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建强公共文化阵地。加强对全县169个文化合作社的引领和指导,发挥阵地建设作用,发挥基层文化协管员的指导和培训作用,完善乡镇帮扶机制,加大文化协管员的考评和管理,提升文化合作社的活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选用、引进专业文艺人才,为基层文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并加大本土文艺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大文艺领军人才培养力度。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各艺术门类的领军人才创造外出学习机会,邀请专家来卢氏进行培训辅导,不断提升县内领军文艺人才各项能力素质;二是加大文艺骨干培养力度。定期针对“两馆”分馆长及文艺社团骨干开展各艺术门类培训,提升文艺骨干专业素养;三是加大文艺爱好者培养力度。定期开展舞蹈、书画、剪纸、器乐等艺术门类培训班,用“短期+长期、线上+线下、重点+普及”的方式在各个领域培养文艺爱好者,充实文化服务队伍。

对于您所提出的“对于获奖作者进行适当奖励和公开表彰”问题,我局正在积极研究,将依据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感谢您们对卢氏文化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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