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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第十届卢氏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9 15:42 来源:卢氏县民政局 作者:

王献方、任留智、刘广斌委员:

及其他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墓地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十分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我局接到6位委员提出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多次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查找我县在公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基本殡葬需求,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事业发展,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强化公墓管理组织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墓规范管理工作,一是民政局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殡仪馆人员对公墓进行管理。二是按照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保障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的要求与国土部门协调预留和规划好各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土地使用与调剂,确保合理规划。

三、具体措施

一是在公墓规划方面公益性公墓可以从根本上解除群众亡故火化后骨灰寄存的后顾之忧,是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是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埋葬,促进殡葬工作进一步深化的关键因素。城乡公益性公墓和农村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分必要;一是经过局领导和国土部门积极衔接,国土部门将我县各乡镇的乡级公墓纳入国土规划;二是在资金方面鼓励乡(镇)筹集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建城乡公益性公墓,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多渠道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以政府主导,国投公司承建,以虢台庙为中心的公墓集群建设,公墓建设涵盖城关、东明、文峪等乡镇,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在今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公墓集群的建设可以基本解决我县逝者安葬难的问题。

二是加强公墓管理。一是确定公墓管理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由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我县的公墓管理,具体责任人:张飞。二是加强殡葬秩序的管理。对我县殡葬市场的管理明确由民政局殡葬事务中心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我县的殡葬市场进行整顿,主要治理违规售卖冥币、棺材等用品,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打击不法分子,净化殡葬市场三是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由发改部门督促现有建成公墓及企业落实政府定价,并实行收费公开,明码标价,遏制价格虚高。

四、加强督导

民政局领导不定时对公墓规划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确保工作实效。

衷心感谢您对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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