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陈海江、宋当迎、李春生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南窑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继在城区重要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交通监控设施23处,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科技交通安全管理发挥有效作用。但随着我县城区建设框架拉大,城区道路设计标准的提高,道路里程增加,一些新增十字路口未及时跟进设置,存在安全隐患。
南窑过村路段为原209国道,呈东西走向,该路段另有南窑、文峪派出所、南寺大桥方向3个路口在此交汇,路口比较多,不在一个点上,不是十字路口,路口不规则,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准要求。
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在该路段路口增设警示标志标牌、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该路段交通安全。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