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马艳、于娟、刘江红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和鼓励民间个体电信反骗宣传活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民间个体参与反诈宣传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保障民间个体等社会力量对反诈宣传工作的热情,建立全民参与的反诈合力,有力推动反诈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更大进展,现拟定以下措施建议:
一是将民间个体反诈宣传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最大限度预防案件发生,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建议由财政、文化、宣传部门牵头,加大民间个体等社会力量反诈宣传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助力构建全县“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
二是购买反诈宣传服务计划。向有影响力、反诈宣传效果好的民间个体购买反诈宣传服务计划,激发民间个体等社会力量对反诈宣传工作的热情,确保反诈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扩大反诈知识的普及度,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三是成立反诈公益基金会。发挥全县各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发掘社会各界对反诈宣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积极筹措资金,成立反诈公益基金会,在寻找更多“《老纪反诈》”的同时,也为反诈宣传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反诈宣传工作向更深入、更实质的方向发展。
四是成立反诈志愿者联盟。为拓宽反诈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吸纳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力量,成立反诈志愿分队,形成强大的反诈宣传合力,更好地推广反诈知识,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切实让“全民反诈”理念深入人心。
五是定期评选民间个体反诈宣传模范典型。根据民间个体反诈宣传效果,定期评选出民间个体反诈宣传模范典型,参照见义勇为奖励机制,对反诈宣传效果好的民间个体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是为反诈宣传效果突出的个体户优先申请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按照监管机构有关减费让利的政策要求和倡议,为积极参与反诈宣传的个体户向税务局、银行等相关部门优先申请减税免税、减免手续费等优惠政策。
民间个体反诈宣传标志着反诈工作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通过全民参与和合作,让“反诈”成为常态,让“诈骗”无处遁形。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反诈宣传工作,共同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够构筑起一个无诈安全的社会环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