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刘树芝
联系电话:0398-7872923
通讯地址:卢氏县新建路北段
邮政编码:472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卫生健康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卢氏县城关镇党委和政府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十二)招商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四、下属机构
(一)卢氏县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卢氏县城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规范管理市场秩序;负责辖区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计量、标准化工作;负责辖区内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查处;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协调开展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党建工作;负贵辖区消费维权及环境建设;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责任,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卢氏县城关镇自然资源所为卢氏县城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做好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工作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卢氏县城关镇财政所为卢氏县城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辖区内‘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权欣欣
政务公开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2923
联系人:刘瑜龙
通讯地址:卢氏县新建路北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cgzmzs@163.com
六、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2923
通讯地址:卢氏县新建路北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cgzmzs@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新建路北段,联系电话:7872923)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