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明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明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机关各站所、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文明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东明镇认领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特制订《东明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明镇委员会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东明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
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高,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镇风,助力镇村振兴和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卢文明办〔202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镇村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镇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镇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21年起,在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等社会优良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大力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镇风文明程度。
三、实施方法与步骤
“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后,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发动,行政村(社区)具体实施推进,在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一)成立组织。镇村两级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镇创建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主要职责是推进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明确标准。镇村两级“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要提高站位、主动谋划,根据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动“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在全镇范围内有效开展,依照《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附件1)逐项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严格认领方式方法、步骤及奖惩措施等,据实落实工作方案。原则上要让80%以上的农户经努力就能达到每颗星的标准,以大众带动小群体创建,达到共同提升的目的。各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要经党员、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广泛讨论评议确定后,在村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告。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修定,不断完善提升创建标准。
(三)宣传动员。各村要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四)认领承诺。由各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本村的《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履行相关认领登记,并签订承诺书,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测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五)验收挂牌。首次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工作,各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全村群众以户为单位统一认领,农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星”,每季度“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户创建情况进行评分,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根据农户日常表现综合考评,作为年底对各户“评星”验收的依据,12月底前,村(社区)验收完毕并挂牌。从2022年开始,每季度进行验收,达到“十星”的继续保持,未达标实行减星;2021年未达到“十星”的,在对原有星级进行复核验收,对新创建星级进行达标验收,可根据验收结果实行增星、减星,实现“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工作动态管理。
各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村两委要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管理作为“星级文明户”认领的有效抓手,根据得分多少,作为认领的一项硬性指标,达标的当场确认,不达标的予以减星,并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改正到位,并申请下季度的再次验收,再次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增星确定星级等次。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要进行复审,无异议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拟评定为9~10星的,由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申报村实地验收,并报县文明办备案、复验,最后由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时,镇主要领导将亲自登门为其挂牌,届时还将组织全镇所有达到9星以上的农户,集中披带大红花,年底将其优秀事迹进行整理汇总,统一编撰印制“东明镇好人榜”,在全镇范围内刊发。
(六)常态长效。各村要加大“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制定动态管理办法,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简单实用,容易操作。二是实行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和党员分片包户,加强对分包村、分包户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要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做好日常工作。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推进会,在年底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情况进行评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居民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七)兑现奖惩。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每年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黑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对评定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原则上直接定为“标兵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上级制定的各类优惠政策,“十星级文明户”中的优秀代表要积极推荐到县里进行表彰、奖励。探索实行文明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镇村光荣榜”“星级文明户”评先相结合,量化文明行为,提升评选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探索运用村组集体经济收入设立“文明实践基金”,资金来源渠道为村集体经济20%、镇级补贴以及镇贤、社会、帮扶单位捐赠等,设立“文明超市”(原则上与双扶驿站相结合),开展文明积分兑换活动,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安排部署,抓出实效。要积极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广泛宣传认领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激发群众的创建热情和参与度,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社会事务办将采取多种途径对其宣传报道,载入当年“东明镇好人榜”,形成以星级文明户为荣,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二)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帮户提升的任务和配合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将创建活动和解决问题统筹好、融合好,通过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通过召开创建工作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村里亟待解决的问题,将解决问题纳入星级标准,通过创建活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村庄发展。
(三)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星级文明户“认领制”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创新载体和有力抓手,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宣传教育、指导引导,提升群众参与率和创建覆盖面,确保实现全镇农村人人认领、户户有“星”、村村覆盖,形成基层群众认可的精神文明创建品牌,为推动我镇村振兴和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成开放创新、宜业宜居、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东明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附件:1.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领导小组
2.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
3.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流程图
4.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
5.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
附件1
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苏西场(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程祝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丽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白平安(党委副书记)
李 琳(党委副书记)
任建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祝志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闫海磊(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任小波(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文美(副镇长)
张克达(副镇长)
姬金波(主任科员)
张 博(副主任科员)
钱占锋(副主任科员)
王 琳(副主任科员)
成 员:丹建伟(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曲璐璐(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 星(纪委副书记)
李 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尚灵纳(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 克(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占林(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牛正理(文化和旅游开发办公室主任)
马建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海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陶变虎(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苏庆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方 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靳跃堂(卫生院院长)
杨小波(教办主任)
王会军(财政所所长)
段海波(派出所所长)
16个村党支部书记、2个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张权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
附件2
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集体荣誉感强,爱党、爱国、爱家镇,积极参加村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不做损害国家、集体和民族的事。
2、遵规守法星。遵守村规民约,严守法律法规,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老实本分,做事踏实,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家风正、名声好、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生活富裕,个人精神富有。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夫妻、婆媳、妯娌等关系融洽,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家庭无纠纷。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帮带他人致富。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室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
8、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关系和睦,互帮互助,不攀比、不妒嫉,不搬弄是非,无邻里纠纷。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收送高额彩礼,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
10、文明重教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语言文明、不讲粗话,仪容仪表得体,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重视子女教育,注重言传身教,形成良好家教家风,讲文明、重礼仪、爱学习。
附件3
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流程图
成立领导小组 |
附件4
东明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
村(社区) 户主姓名: 认领星级: 年 月 日
星级 | 标准 | 自评结果 | 备 注 |
爱党爱国星 | 集体荣誉感强,爱党、爱国、爱家镇,积极参加村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不做损害国家、集体和民族的事。 | ||
遵规守法星 | 遵守村规民约,严守法律法规,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 ||
诚实守信星 | 家庭成员老实本分,做事踏实,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家风正、名声好、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 ||
勤劳致富星 | 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生活富裕,个人精神富有。 | ||
孝老爱亲星 | 尊老爱幼,赡养老人,夫妻、婆媳、妯娌等关系融洽,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家庭无纠纷。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 ||
助人为乐星 |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帮带他人致富。 | ||
环保卫生星 | 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室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 | ||
邻里和睦星 | 邻里之间关系和睦,互帮互助,不攀比、不妒嫉,不搬弄是非,无邻里纠纷。 | ||
移风易俗星 | 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收送高额彩礼,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 | ||
文明重教星 | 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语言文明、不讲粗话,仪容仪表得体,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重视子女教育,注重言传身教,形成良好家教家风,讲文明、重礼仪、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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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星级文明户”创建,本人承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带领全家人对照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勤俭节约等社会优良风尚,严守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村组集体活动,与邻里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在红白喜事办理坚持勤俭节约,不大操大办;崇尚科学健康生活方式,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注重言传身教,形成良好家教家风,通过全年争创,力争达标争星。
承诺人(户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