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我县一村民引发火情被刑事拘留
近日,我县官道口镇一村民因引发火情被刑事拘留。
3月22日下午3时许,官道口镇某村薛某在其连翘地里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火情发生后,县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经过调查走访,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薛某,并将其控制。经审讯,薛某对其因焚烧杂草导致火灾发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25日,嫌疑人薛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正值春季护林防火关键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令,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县所有林区、荒山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野外区域实施禁火。违反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共同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守护清清卢氏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