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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8 08:00 来源:朱阳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朱阳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卢氏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卢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机关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6名(不含单列人才编制3名,实行“人在编在,人走编销”动态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所2名;自然资源所4名;财政所4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名;平安建设办公室6名;其他事业编制39名,设下列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千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人防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十二)卢氏县朱阳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卢氏县朱阳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所长1名,副所长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规范管理市场秩序,负责辖区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计量、标准化工作;负责辖区内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查处;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协调开展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党建工作;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及环境建设;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责任,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卢氏县朱阳关镇自然资源所为卢氏县朱阳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所长1名,副所长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做好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工作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 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卢氏县朱阳关镇财政所为卢氏县朱阳关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股级。核定所长1名,副所长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辖区内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44人,其中管理人员26人,(单位领导正职数1人,其他管理人员25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人(初级2人,聘任1人);工勤技能人员16人(技师6人,高级工7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1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60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9%。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农业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66.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系列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9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6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9%。其中八级2个,九级53个,十级5个。

1、单位领导岗位2个。其中:八级职员2个,分别是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1个。

2、其他管理岗位58个,其中:九级职员53个,十级职员5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3%。其中: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

2初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6.7%。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2个。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成立了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孙新文

副组长:朱小伟 张继武    路旭辉 张少梅

       王  超 曾柯楠 李  辉  赵鑫鑫 吴  卉

 员:   郭亚飞 杨会昌      

         莫凤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佳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

为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全镇各站(办)所及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动员,认真学习领会《卢氏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吃透文件精神,理顺工作程序,群策群力合理科学设置镇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本单位研究决定,拟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7日,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17日,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30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

4、上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的时间。

 

                               朱阳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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