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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槐树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12:00 来源: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作者:

关于印发《双槐树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

    

 

各行政村、向阳社区、乡直各单位:

现将《双槐树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双槐树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强化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水平,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要求及上岗人员档案要求

(一)上岗要求

1.精神智力不分等级,一到四级残疾人都不能担任公益岗,其他听力、视力、言语(乡村保洁员除外)、肢体等一、二级残疾人不能担任;

2.扶贫办系统中标注丧失劳动力、无劳动力不能担任;

3.除学校保安、转移就业联络员外,其他岗位如搬迁到县城不能在村里担任;

4.年龄要求原则上为18-60岁,行业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一人多岗、一户多岗不能担任;

6.贫困属性须是所有可享受政策脱贫户及“三类户”;

7.顶岗替岗不能担任。

(二)公益性岗位档案

1.各分管公益性岗位部门需要按照行业部门要求整理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档案。

2.要规范填写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资料,不得出现留白、不填、乡镇意见无人签、无盖章、无报考岗位名称等情况。

3.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如有调整变更,需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花名册,并打印下来盖章、签字,与每月工资表一并报送至相关部门。

二、公益性岗位各分管部门管理办法

(一)农业服务中心分管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1.各村生态护林员需接受县林业部门及双槐树乡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及临时交办的任务,一是对各自管护区的所有林木进行日常巡护,定期报告管护情况;二是协助双槐树乡农业服务中心完成林业生产中的工作;三是做好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

2.各生态护林员要对管护区的林木进行巡护,每个月巡护次数不少于20天,各护林员要清楚掌握所管护区内的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于珍稀树种要重点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各护林员要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监督在林区的违章用火。对于各自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等情况,护林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4.护林员要对各自管护区内发生的水土流失、塌方等自然灾害情况及时上报;对管护区内发生破坏林业宣传标志牌、界碑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5.护林员要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及法律法规,在各自管护区内巡护时,如果发现砍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等现象,要敢于上前制止其违法违章行为。

6.护林员要经常检查管护区内林木生长情况,发现林木病虫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在双槐树乡农业服务站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并采取防治措施。

7.护林员要积极参与县林业局及双槐树乡农业服务中心所组织的业务培训,服从管理人员调度。

8.生态护林员每月工资待遇为500元/月,护林员日常考核、监管由双槐树乡农业服务中心和各行政村共同完成,农业服务中心要对生态护林员日常履行职责及管护成效进行抽查,每月抽查比率不低于双槐树乡生态护林员总数的20%,保证每季度全面覆盖一次,考核小组由农业服务中心及各行政村干部组成,共同开展护林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和仲公司分管的易地搬迁安置点保安、保洁员管理办法

1.易地搬迁安置点保洁员

(1)保洁员要做好管辖区内楼道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管辖区内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并保证公共设施的使用效果,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保洁员要维护区域内卫生秩序,对业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要敢于劝阻。

(4)所在小区广场要两天打扫一次,小区道路要求无积水,路面干净,绿地无杂物,环境整洁卫生。

(5)易地搬迁安置点保洁员的工资待遇为600元/月,保洁员实行奖罚制度,按照平时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情况为依据发放工资。

2.易地搬迁安置点保安

(1)安置点保安要与各居住户建立良好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给广大群众创建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2)安置点保安要负责管辖区内的治安秩序,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如发现可疑人物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三)人社部门分管的转移就业联络员、乡村保洁员、学校保安管理办法

1.转移就业联络员

(1)转移就业联络员要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广泛宣传就业政策,经常性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招聘、推荐就业等活动。对于贫困劳动力每年要进家入户3-4次进行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对于未就业的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络员要及时、热情的为其宣传就业政策、推荐岗位,引导其就业。

(2)各村转移就业联络员要积极配合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按时上报转移就业月报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报表等相关报表、台账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台账。各类台账更新一定要及时,实行动态管理。

(3)转移就业联络员必须做好统筹工作。每月要对各自行政村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基本数据调查、台账建立和各类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要负责组织宣传各自行政村内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工作。

(4)各村联络员要积极收集用工信息,及人社局发布的用工信息,要积极宣传到各家各户,也可粘贴于村公示栏,以供群众参考,选择合适岗位。

(5)双槐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会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及业务知识培训会,望各行政村联络员准时参加会议。无故旷会者,第一次处50元罚款;第二次处100元罚款;第三次予以辞退。

(6)转移就业工作群里发布通知时,要及时进行回复,并按照群里发布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联络员临时性工作比较多,需要上报的东西时间紧、任务重,不回复、打电话不接者、不按群里要求做的,发现一次处100元罚款。超过三次者直接辞退。

(7)各村联络员要爱岗敬业,团结合作。遇到大型任务,需要叫到哪个村的联络员帮忙、提供资料的要随叫随到,不得找借口推辞。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一经证实,除追究责任外,一律辞退。

(8)转移就业联络员基本工资待遇为1000元/月,联络员工资发放实行奖罚制度,以各村联络员的工作效率、对各行政村就业情况了解准确度为依据来进行工资发放和星级服务站评定。

2.乡村保洁员

(1)乡村保洁员主要由各行政村管理,服从各村主管领导的管理、分配、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工作。

(2)乡村保洁员要积极参加双槐树乡政府及各行政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岗期间务必穿配发放的黄色马褂。

(3)乡村保洁员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做到礼貌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要及时报告村干部,进行妥善处理。

(4)乡村保洁员在做好村内道路的清扫保洁的同时,也要及时清除电线杆、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涂乱画现象。保持管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5)乡村保洁员还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保洁员工资待遇为600元/月,保洁员工资发放施行奖罚制度,通过抽查、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进行考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质量较好的区域负责人要给予奖励。

3.学校保安

(1)学校保安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待人。

(2)学校保安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3)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学校设施安全,一旦发现问题或突发事件,要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的发生。

(5)学校保安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做到准时上下班,认真交接值班工作,加强校内四周及学校各楼层的巡查情况。

(6)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交通局分管的交通协管员

1.交通协管员在岗期间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交通协管员需要打扫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管辖区内卫生整洁、干净。

3.交通协管员要负责疏通主干道车辆,规范车辆管理,保持道路畅通,避免管辖范围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劝导、制止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五)扶贫办分管的光伏岗、益贫岗

1.光伏岗

(1)光伏岗主要从事村级道路维护、保洁、光伏发电厂日常护理。

(2)光伏岗在岗人员要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安排,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3)光伏岗在岗人员必须要遵纪守法、按时出勤。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2.益贫岗

(1)益贫岗人员设置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等弱劳动力或半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为直接帮扶对象,鼓励弱劳动能力人口或半劳动能力人口通过劳动获得劳务收入。

(2)益贫岗在岗人员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考虑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如隐瞒自身健康状况,在工作中出现一切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负全责。

(3)益贫岗人员在岗期间要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

(4)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按时出勤。

(5)益贫岗在岗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听从主管领导管理的,主管领导有权将其辞退。

(六)城市管理局分管的农村保洁员

1.农村保洁员要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宣传环境卫生保护,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农村保洁员要按要求做好管辖区内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堆积物,无积水,交通要道畅通。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保洁员发现不良卫生习惯及群众乱倒、乱扔垃圾现象要及时制止。

4.保洁员要积极主动参与乡、村组织的培训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5.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为400元/月,每个月工资的发放实行奖罚制度,对于负责区域内卫生状况良好的要进行奖励。

下一步,双槐树乡将严格按照制定的管理办法及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具体要求,全面精准落实。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不尽职尽责或严重失职者将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