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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湾乡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4 10:10 来源:徐家湾乡人民政府 作者:

为扎实推进徐家湾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卢氏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底全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面建成,试点不少于2个,分别为徐家湾村、洛韵佳苑社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

2025年底,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运转良好,生活垃圾分类评估监管体系有效运转,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科技支撑强劲有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形成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三、分类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县级统筹、乡级实施、部门指导、上下联动原则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本级积极与县直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结合实际,选择徐家湾村、洛韵佳苑社区为试点,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通过试点创建,总结分类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同时,不断增加垃圾分类试点,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到全

(三)市场运作,创新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四)科学筹划、协同推进。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统一、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四、分类模式

在试点采取“定时定点投放”+“前期奖励引导,逐步过渡为“实现强制执行”的模式,积累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具体做法是:   

(一)区模式。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试点区域垃圾分类暂执行“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四分类二次分拣法”,即居民按照四分类要求投放垃圾时,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安排专门垃圾分类督导员在现场指导居民进行二次分拣,确保分类投放精准。具体四分类为:

1.可回收垃圾: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湿垃圾(易腐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主要包括:机关单位、家庭、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农村模式。农村按照“大类粗分,就地减量”原则,为每户村民投放标准颜色的有毒有害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采用“二类二次分拣法”进行,即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农户每天负责把自家所产生的易腐垃圾堆肥发酵就地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收集变卖;对有害垃圾分拣后投放至二分法配备的有害垃圾桶内;对其他垃圾(不可降解的)投放至二分法配备的其他垃圾桶(箱)内。农户在进行二分类垃圾投放时,各村要安排专门垃圾分类督导员在现场指导农户二次分拣,确保分类投放精准。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负责牵头推动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乡生活垃圾分类重大政策、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指导并监督执行;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确保各类责任区的管理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进行公示,并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主体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乡辖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评价考核办法;与相关县直单位加强沟通,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日常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责任部门:乡村建设办公室

    责任人:李君超

2.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广泛报道我乡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功做法,营造浓厚氛围;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内容;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全乡群众垃圾分类意识;配合民政部门指导组织开展相关文明志愿服务,推进垃圾分类志愿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文旅办

    责任人:张颖瑞

3.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处置等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县生态环境等单位落实国家、省级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督促完善垃圾收费政策;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

责任人:魏宇飞、李君超

4.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推进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普及活动,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当中,增进师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提升广大师生垃圾分类的意识;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垃圾分类“家校互动”。

责任单位:徐家湾乡中心小学、徐家湾乡幼儿园

责任人:雷波、侯国锋

5.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工业绿色产品设计,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工业端进入生活领域固体废物产生量;指导工业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人:魏宇飞

6.负责民政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强对村务员岗位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引导其对有关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的学习,推进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

责任人:周旭

7.积极督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法治保障工作,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徐家湾乡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意见。

责任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乔淑娟

8.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年度建设计划所需土地,按照规定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用地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所

责任人:杜明

9.负责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长效机制,指导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负责指导河道、渠沟、水库及水塘的垃圾治理工作;指导清理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设施的飘浮物。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杜雨鑫

10.负责卫健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结合爱国卫生月向居民宣传家庭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常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卫生院

责任人:石磊

11.负责工会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和引导各级各类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会员创新载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等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乡工会联合会

责任人:关繁华

12.负责在各级各类团青组织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全乡广大少先队员、团员青年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发起垃圾分类倡议;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行动,助力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乡团委

责任人:王静

13.负责妇联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发动引导各级妇女组织及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推动绿色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乡妇联会

责任人:关繁华

14. 负责推进本乡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积极倡导和推进各部门“绿色办公”。

责任单位:乡办公室

责任人:王静

15.负责各商超、宾馆垃圾分类工作,利用自身宣传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配合开展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督查检查;负责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产生,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加强变质和过期食品回收处理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倡导“净菜上市”。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王静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任务落实,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薛江涛同志任组长,乡长薛玮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办公室,李君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的推进协调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议事会,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协调矛盾、完善措施制度、协同推进落实。

(二)健全考核奖惩。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徐家湾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成绩排名。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对垃圾分类优秀的村,予以嘉奖。

(三)积极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大喇叭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知晓率。积极宣传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并确保每月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垃圾分类的稿件不少于1篇。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提升公民文明养成。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建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不少于1次。

)加强制度保障。及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对标县里要求,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讲评制度,并逐步修订补充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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