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一、督促各中小学校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调整和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认真整理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设施设备、消毒餐饮具;检查清理库存食品,彻底清理师生饮用水水源(含备用水源)。
二、各乡所要对本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做到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全覆盖
检查重点是食品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落实严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和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等情况;6S”管理和“互 联网+明厨亮灶”保持情况,明厨亮灶设备上线达到100%;豫食APP的安装、考试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餐饮保障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明确整改问题事项和期限。发现违法线索,依法处理。
三、做好专项检查小结,填报统计表
请各所于3月31日前完成检查,于4月5日前汇总填写《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统计表》(见文件附件),写工作小结,电子版报送至食品安全生产流通股。
邮箱号:893047639@qq.com
联系人:宋小强 电话7190309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