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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督办机制和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17:30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督办机制和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根据《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一2024年)的通知》(卢政办〔2022)21号)要求,决定建立攻坚行动督办机制,并制定2022年度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定期调度、通报、考核和督办机制

为压实各方责任,凝聚攻坚合力,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攻坚行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政府食安办受县政府食安委委托,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县直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攻坚行动落实情况开展调度通报考核和亮牌督办等工作。

(一)月调度机制。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实行月调度制度。月调度采用书面调度、会议调度、专题调度等多种方式。调度主要内容为:各责任单位攻坚行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置情况、重要成果成效等。每月底,县政府食安办汇总梳理各牵头部门当月报送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解决和办理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食安办和县政府食安委。对上级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落实”要求,以专题形式上报。

(二)季通报机制。县政府食安办根据各牵头部门报送的季度总结,每季度对全县攻坚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各部门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每月调度和季度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通报结果报送县政府食安委,并视情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年考核机制。考核对象包括各乡镇政府和12个专项行动的县直相关责任部门,其中12个专项行动的相关配合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考核打分。考核方式采取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月调度、季通报、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和年度目标完成、组织实施、特色亮点、宣传信息等重点工作综合评议,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事件的地方或责任部门,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按一定权重计入当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之中。

(四)亮牌督办机制。根据调度通报考核等情况,县政府食安办对攻坚行动推进不力、工作落后或连续2个月未报月调度工作台账的责任部门,及时亮黄牌,并下达亮牌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第2次继续亮黄牌督办。对1个年度内连续3次亮牌督办的部门,第3次将直接转为红牌。对被亮红牌的,或对亮牌督办问题拒不办理、相互推诿、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由县政府食安办或县政府食安委领导约谈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

二、2022年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行动

1.配合我省完成《杜仲叶》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深入调研、开展实验,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科学、适用、可靠。

2.采取线下宣传活动十线上媒体宣传的形式,宣传推广我县粮油公共品牌。

3.加强标准化宣传培训。

4.按照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着重做好粮食及粮食制品等产品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做好校园学生餐营养成分及食品安全监测、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风险监测等内容,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1.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及时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2.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

3.全县安全利用类耕地100%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1.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重点治理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

2.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

3.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农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信科技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比例达到100%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涉嫌犯罪案件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

3.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1.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

4.加强教育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能够胜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达到总人数60%,县市场监管局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达到总人数50%

5.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管员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6.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占比5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供销社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豫食考核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

2.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

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

5.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

6.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

7.全面加强旅游景区、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场所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压实行业管理责任。

8.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6S标准化管理实施率达90%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科技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1.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制定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实现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提升达标,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

4.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纳入试行范围主体开具率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三小”治理提升行动

1.督促“三小”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率达到100%

2.加强“三小”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将“三小”监督抽检列入县市场监管部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产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少于1批次。

4.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小餐饮、小摊点集聚区、连片经营街区。

5.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以上。

6.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两超一非”、使用病死畜禽肉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7.分类实施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食品小作坊和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6S标准化管理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网络食品“净网”行动

1.摸清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底数,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

2.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

3.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对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4.坚持“以网管网”,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

5.鼓励对外卖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

6.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1.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检查巡查力度。

2.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

3.督促校长(园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80%

5.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6.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改善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分年度开展评价验收。

7.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受益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基本消除课间加餐。

8.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1.围绕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2.着力开展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提升行动”,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方案

1.督促进口食品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舆情,加强通关环节风险布控。

3.严厉打击伪报原产地、低报价格、夹藏冻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4.对查获的走私冻品及时移交归口处置。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和亮牌督办制度,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攻坚行动落地生根、巩固提升我县“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质量标准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把攻坚行动作为政治任务、民生大事来抓,坚守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锻造能力作风,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积极协调各配合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各配合部门要认真落实“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领保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同时全力支持配合好牵头部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切实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攻坚行动全过程、各领域。要坚持正面导向,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类资源,深入报道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为确保信息报送及时畅通,请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对接(见附件1)。调度通报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从20226月起开始实施执行,请各牵头部门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攻坚行动月调度工作台账;每年3月、6月、9月的20日前定期报送攻坚行动季度工作总结;每年12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到县政府食安办;报送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文件需要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喜莲       联系电话:7187499

电子邮箱:lzsab201210@163.com

附件:1.县直部门攻坚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2.各专项行动月调度工作台账

3.攻坚行动季度总结主要内容要求 

                                                            

                                                                                 20226月24日  



卢政食安办〔2022〕2号-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机制 做好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