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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1 17:31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发〔2019〕31号)、《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2016)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包括街道,下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设食品安全省,让人民吃的放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加大风险防控指导力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打造“四个卢氏”,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乡镇党委、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乡镇政府要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

三、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健全以乡镇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包括居委会,下同)为中网格单元、村民(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各项长效制度。把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形成。

、重点内容

(一)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设

1.完善工作机构。各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并明确职责分工。食安委成员由乡镇党政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民政所、村委会(居委会)以及负责本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中心学校、卫生院、司法所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食安委主任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安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乡镇食安委、食安办统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县食安委、食安办指导。按照乡镇常住人口规模和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大小,每个乡镇确定至少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资料归集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所需人员由乡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予以内部调剂。   

2.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3)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做好农村厨师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5)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承担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

6)按规程和时限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工作材料

7)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行政村网格化管理   

乡镇政府要在行政村中网格单元之下,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的实际情况,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小网格,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行政村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   

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信息员,具体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信息员在乡镇食安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信息员可与行政村其他公共服务岗位交叉兼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其工作纳入行政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充分认识健全食品安全党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谋划,积极主动推进,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融入村规民约,不断延伸管理触角,拓展管理视野,构建更加紧密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二)密切协作配合。乡镇政府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合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抓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农村厨师协会等基层民间组织的作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创新体制机制。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交流、风险防控、学习培训、督查考评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长效机制,增强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创新监管手段、方法和载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升监管效率。   

(四)严格考核评估。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重点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监管机制不健全、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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