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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08:59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共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鼎江红自助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50cm²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卢氏县城关镇任记清真茄汁面使用的1批次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50cm²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卢氏县官道口镇家福乐连锁超市销售的1批次尖椒啶虫脒检测值0.25mg/kg,标准规定不得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第14期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1).xls

2021年第14期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1).xls

2021年第14期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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