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清理取消企业差别化待遇 和限制竞争行为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及省、市级文件精神,各部门开展了市场准入自查评估工作,查看了各自领域是否存在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存在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
备注
1
市场监管局
否
2
招投标中心
3
统计局
4
公安局
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财政局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12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