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依据《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 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三市监文〔2023〕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原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各级抽检分工,减少重复抽检,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强化检管结合,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2023年县局计划完成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任务950批次。县局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涵盖元旦春节期间、中秋国庆期间、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
(一)抽检品种及项目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校园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的抽检。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抽取本省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和本地“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尽量避免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局任务已覆盖的当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复抽检。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抽取部分重点品种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140批次,重点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糕点、饮料、酒类、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等较高风险品种进行抽检。
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380批次,以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主。
餐饮食品:计划抽检430批次。其中煎炸过程用油25批次,米面及其制品60批次,花生制品5批次,肉冻皮冻5批次,火锅麻辣烫底料20批次,复用餐饮具70批次,其他餐饮食品245批次。
县局抽检项目参照省、市局监督抽检项目设置。食用农产品抽检,检验品种和项目为总局确定的必检品种和项目,同时根据监管需要,确定不少于2个可选项目,必检和自选项目需报市局审核。根据我县历年抽检结果和食品安全实际,科学确定检验项目(见附件1),必要时可结合实际,在规定检验项目内适当调整检验项目(参考附件表2),经审核确认后实施。
2023年计划在全县开展食品快速检测520批次(见附件3)。
(二)抽样场所及对象
县局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批发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配餐企业和养老机构等。根据监管需要适当抽取本行政区域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经营环节购买,经营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经营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餐饮单位等不同业态。各类学校采样涵盖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配餐企业和学校及周边超市、小卖部等。
(三)抽检时间和频次
监督抽检原则上全年均衡开展。适当加大对以往检出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检频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三、抽检工作要求
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步实现时间、品种和区域的均衡抽检,确保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均衡抽检
我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按照2023年食品抽检任务,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统筹分工,均衡安排和实施年度、季度、月度抽检监测任务,明确各级抽检重点,推动“你点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你点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或方案。
(二)规范抽检工作,强化检管结合
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抽检工作,相关数据及时按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食用农产品抽检和核查处置未尽事宜依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执行。对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开展跟踪抽检(在抽样编号末加注“GZ”)。对抽检发现高风险的,应当及时报告并快速处置。
(三)加强预警交流,系统分析研判
我局要加强抽样和检验过程管理,统计分析抽检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风险通报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性合作机制。及时编制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提升数据利用效率。
(四)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
所有参与食品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抽检工作纪律和廉政工作规定,签订廉政承诺书,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核查处置
各相关科室收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检验报告后,应按要求及时启动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个到位。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我局将强化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以及核查处置工作的监督。对于一年内2次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对相关生产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管。
五、信息发布
我局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规范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严格审核并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全年公布不少于 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信息公示格式按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执行。公布内容包括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必要时,要对不合格产品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县局要及时将本级已经在对外公示的抽检信息上传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根据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公布。
附件:1.卢氏县2023年县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2.2023年省级及以下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3.2023年食品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4.2023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1 卢氏县2023年县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序号 | 食品大类 | 食品小类 | 风险等级 | 检验项目 | 抽检 批次 | 备注 |
1 | 粮食加工品 | 小麦粉 | 较高 | 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 | 5 | |
大米 | 较高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 4 | |||
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 | 较高 | 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 2 | |||
挂面 | 一般 | 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1 | |||
其他粮食加工品(米粉) | 一般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1 |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花生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 溶剂残留量、 | 1 | |
芝麻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 溶剂残留量 乙基麦芽酚 | 1 | |||
菜籽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 (以Pb 计)、苯并[a]芘、 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 2 | |||
大豆油 | 高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 2 |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高 | 酸价/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 芘、溶剂残留量 | 2 | |||
核桃油 | 高 | 酸价/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 芘、溶剂残留量、铅(以Pb 计) | 1 | |||
3 | 调味品 | 酿造酱 | 一般 | 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1 | |
酱油 | 一般 | 氨基酸态氮、全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2 | |||
食醋 | 一般 | 总酸、不挥发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 | 3 | |||
香辛料 | 一般 | 罗丹明B、二氧化硫残留量、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 IV | 1 | |||
食盐 | 一般 | 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 | 2 | |||
4 | 肉制品 | 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 | 高 | 铅(以Pb计)、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 3 | |
5 | 乳制品 | 巴氏杀菌乳 | 高 | 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3 | |
灭菌乳 | 高 | 蛋白质、酸度、脂肪、三聚氰胺 | 3 | |||
发酵乳 | 高 | 脂肪、蛋白质、酸度、乳酸菌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 1 | |||
6 | 饮 料 | 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 | 较高 | 余氯(游离氯)、电导率、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 4 | |
果蔬汁及其他饮料 | 较高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1 | |||
其他饮料 | 较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2 | |||
7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1 | |
调味面制品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5 | |||
8 | 罐 头 | 水果罐头 | 较高 | 铅、合成着色剂(柠檬黄、亮蓝、靛蓝、诱惑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 | 1 | |
9 | 冷冻饮品 |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 | 较高 | 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 2 | |
10 |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 茶叶 | 一般 | 铅(以Pb计)、啶虫脒、吡虫啉、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多菌灵 | 2 | |
11 | 酒 类 | 蒸馏酒(白酒) | 高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8 | |
发酵酒(葡萄酒) | 较高 | 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1 | |||
其他酒(配制酒) | 较高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 | |||
12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较高 | 铅、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2 | |
食用菌制品(干制) | 一般 | 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 | 3 | |||
13 | 水产制品 |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 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1 | |
14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粉丝、粉条) | 较高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5 | |
15 | 糕 点 | 糕点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 10 | |
粽 子 | 较高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 5 | 节令性食品节前出检验报告 | ||
月 饼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 10 | 节令性食品节前出检验报告 | ||
16 | 豆制品 | 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皮、油皮、腐竹等) | 较高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5 | |
17 | 蜂产品 | 蜂蜜 | 高 | 果糖和葡萄糖、蔗糖、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甲硝唑、洛硝达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10 | |
18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一般 | 过氧化值、铅 | 4 | |
19 | 保健食品 | 辅助降血糖类 | 较高 | 功效/标志性成分、格列本脲、甲苯磺丁脲、格列齐特、盐酸二甲双胍、瑞格列奈 | 1 | |
辅助降血压类 | 较高 | 功效/标志性成分、阿替洛尔、卡托普利、氢氯噻嗪、硝苯地平、尼群地平 | 1 | |||
减肥类 | 较高 | 西布曲明、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酚酞 | 1 | |||
20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较高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大肠菌群、铅、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残留量 | 10 | |
21 | 糖果制品 | 糖果 | 一般 | 铅、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 胭脂红、日落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2 | |
22 | 食用农产品 | 畜肉(猪肉) | 高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 | 10 | |
畜肉(牛肉) | 高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 | 3 | |||
畜肉(羊肉) | 高 | 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恩诺沙星 | 3 | |||
禽肉(鸡肉) | 高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磺胺类(总量) | 10 | |||
淡水产品(淡水鱼) | 高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10 | |||
淡水产品(淡水虾) | 高 |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3 | |||
海水产品(海水鱼) | 高 | 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氧氟沙星 | 1 | |||
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 | 高 | 恩诺沙星 a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2 | a. 仅蛙科、鳖科食品动物检测 | ||
鲜蛋(鸡蛋) | 高 | 甲硝唑、地美硝唑、沙拉沙星、氧氟沙星 | 20 | |||
鳞茎类蔬菜( 韭菜) | 较高 | 镉(以Cd计)、腐霉利、毒死蜱、敌敌畏、氧乐果 | 10 | |||
鳞茎类蔬菜( 葱) | 较高 | 噻虫嗪、镉(以Cd计)、甲拌磷 | 10 | |||
豆类蔬菜(菜豆) | 较高 | 噻虫胺、毒死蜱、氧乐果 | 5 | |||
豆类蔬菜(豇豆) | 较高 | 倍硫磷、毒死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噻虫嗪、克百威、噻虫胺、甲拌磷、氧乐果 | 10 | |||
豆芽 | 较高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02计) | 20 | |||
根茎类和薯芋类 蔬菜(姜) | 较高 | 噻虫胺、铅(以Pb计)、噻虫嗪、镉(以 Cd 计)、克百威 | 10 | |||
茄果类蔬菜(甜椒) | 较高 | 噻虫胺、啶虫脒、噻虫嗪 | 10 | |||
茄果类蔬菜(茄子) | 较高 | 镉(以Cd计)、毒死蜱、氧乐果 | 10 | |||
茄果类蔬菜(辣椒) | 较高 | 毒死蜱、镉(以Cd计)、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 | 10 | |||
叶菜类蔬菜(菠菜) | 较高 | 毒死蜱、镉(以Cd计)、氧乐果 | 10 | |||
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 | 较高 | 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 | 25 | |||
叶菜类蔬菜(芹菜) | 较高 | 毒死蜱、噻虫胺、甲拌磷、噻虫嗪、氧乐果 | 10 | |||
叶菜类蔬菜(油麦菜) | 较高 | 阿维菌素、啶虫脒、甲拌磷 | 10 | |||
仁果类(苹果、梨) | 较高 | 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 | 25 | |||
核果类水果(枣) | 较高 | 多菌灵 、糖精钠(以糖精计)、氟虫腈 | 6 | |||
核果类水果(桃、油桃) | 较高 | 敌敌畏、多菌灵、氧乐果 | 10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 | 较高 | 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腈苯唑、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 | 10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芒果) | 较高 |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氧乐果、吡虫啉 | 5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荔枝) | 较高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氧乐果 | 5 | |||
柑橘类水果(柑、橘) | 较高 | 丙溴磷、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 | 20 | |||
柑橘类水果(橙) | 较高 | 丙溴磷、克百威、氧乐果 | 5 | |||
柑橘类水果(柠檬) | 较高 | 多菌灵、克百威、水胺硫磷 | 5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草莓) | 较高 | 烯酰吗啉、多菌灵、敌敌畏 | 3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葡萄) | 较高 | 苯醚甲环唑、克百威、氧乐果 | 5 |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猕猴桃) | 较高 | 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 | 5 | |||
豆类 | 较高 | 赭曲霉毒素 A、 吡虫啉、环丙唑醇 | 10 | |||
生干坚果与籽类(重点品种:芝麻、花生) | 一般 | 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重点品种: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 Cd 计) | 10 | 仅花生检测黄曲霉毒素B1 | ||
其他类 | / | 根据监管需要依情况抽取相应的类别,按相应食品类别检验项目检验。 | 50 | |||
23 | 餐饮食品
| 煎炸过程用油 | 高 | 酸价 | 25 | |
油炸面制品 | 较高 | 铝的残留限量(干样品,以Al计) | 20 | |||
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 | 较高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 | 40 | 生湿面制品不检糖精钠 | ||
花生制品(自制) | 较高 | 黄曲霉毒素B1 | 5 | |||
肉冻、皮冻(自制) | 高 | 铬(以Cr计) | 5 | |||
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 | 较高 |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 20 | |||
复用餐饮具 | 较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 70 | |||
其他餐饮食品 | 较高 | 抽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配餐企业及养老机构食堂购买的食用油、米、面、蔬菜、调味料、自制糕点、自制饮料、动物血制品等,按相应食品类别检验项目。 | 245 | |||
合 计(批次) |
950 |
附件2
2023年省级及以下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备注 |
畜禽肉及 副产品 |
畜肉 |
牛肉 | 五氯酚酸钠 (以五氯酚 计) 、磺胺类(总量) 、 克伦特罗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莱克多 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 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 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猪肉 | 五氯酚酸钠 (以五氯酚 计) 、磺胺类(总量) 、 氯霉素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 多巴胺、沙丁胺醇、哇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 甲氧苄啶、氟苯 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地塞米松、 甲硝唑、氯丙嗪、土霉素/金 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羊肉 | 磺胺类(总量)、五氯酚 酸钠 (以五氯酚计) |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环丙氨嗪、林可霉素、土霉素/金 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禽肉 |
鸡肉 |
五氯酚酸钠 (以五氯酚 计)、氯霉素、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 、 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 环素、土霉素、金霉素、 甲硝唑、尼卡巴嗪、氧氟沙星、培氟沙星、 诺氟沙星、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蔬菜 |
豆芽 |
豆芽 | 4- 氯苯氧乙酸钠(以 4- 氯苯氧乙酸计)、6- 苄基 腺嘌呤(6- BA) |
铅(以 Pb 计) 、亚硫酸盐(以 S02 计) 、总汞(以 Hg 计)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备注 |
蔬菜 |
鳞茎类 蔬菜 | 葱 | 噻虫嗪 | 毒死蜱、镉(以 Cd 计)、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 氯氟氰菊酯、铅(以 Pb 计) 、三唑磷、水胺硫磷、戊唑醇、氧乐果、 | |
韭菜 |
镉(以 Cd 计)、腐霉利、 毒死蜱 | 阿维菌素、倍硫磷、敌敌畏、啶虫脒、 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 甲胺磷、 甲拌磷、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 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 Pb 计)、三 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叶菜类 蔬菜 |
菠菜 |
毒死蜱 | 阿维菌素、氟虫腈、腐霉利、镉(以 Cd 计) 、铬(以 Cr 计) 、 甲氨 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 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 Pb 计) 、水胺硫磷、 氧乐果、乐果、乙酰甲胺磷 | ||
普通白菜 |
啶虫脒、毒死蜱 | 阿维菌素、百菌清、吡虫啉、敌敌畏、氟虫腈、镉(以 Cd 计) 、甲 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胺磷、 甲拌磷、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 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 (以 Pb 计) 、水胺硫磷、氧乐果、 茚虫威、乙酰甲胺磷 | |||
芹菜 |
毒死蜱、噻虫胺、 甲拌磷 | 阿维菌素、百菌清、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二甲戊 灵、呋虫胺、氟虫腈、镉(以 Cd 计) 、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 威、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马 拉硫磷、灭蝇胺、铅(以 Pb 计) 、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 | |||
油麦菜 |
阿维菌素 | 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胺 磷、 甲拌磷、腈菌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多 威、噻虫嗪、 三氯杀螨醇、 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茄果类 蔬菜 |
辣椒 |
毒死蜱、镉(以 Cd 计)、 噻虫胺 | 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敌敌畏、啶虫脒、呋虫胺、 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 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铅(以 Pb 计) 、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噻虫嗪、 三唑磷、 水胺硫 磷、氧乐果、杀扑磷、乙酰甲胺磷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备注 |
蔬菜 |
茄果类 蔬菜 |
茄子 |
镉(以 Cd 计) | 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胺磷、 甲拌 磷、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铅(以 Pb 计) 、噻虫胺、噻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氧乐果 | |
甜椒 |
噻虫胺 | 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啶虫脒、毒死蜱、镉(以 Cd 计)、腈菌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 Pb 计) 、 水胺硫磷、氧乐果、氟虫腈、噻虫嗪 | |||
豆类蔬菜 |
菜豆 |
噻虫胺 | 吡虫啉、毒死蜱、多菌灵、 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 氰菊酯、灭蝇胺、水胺硫磷、溴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甲氨 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三唑磷 | ||
豇豆 | 倍硫磷、毒死蜱、 甲氨基 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 胺、噻虫嗪、克百威、 噻虫胺 | 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乐果、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 灭多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根茎类和 薯芋类 蔬菜 |
姜 | 噻虫胺、铅(以 Pb 计)、 噻虫嗪 | 吡虫啉、毒死蜱、敌敌畏、镉(以 Cd 计)、甲拌磷、克百威、六六 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 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鱼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 西泮、五氯酚酸钠 (以五氯酚计) | 挥发性盐基氮、多氯联苯、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 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量) 、 甲氧苄啶、 甲硝 唑、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 | |
淡水虾 |
恩诺沙星 | 镉(以 Cd 计) 、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 谢物、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 计) 、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恩诺沙星 | 挥发性盐基氮、组胺、镉(以 Cd 计) 、多氯联苯、孔雀石绿、氯霉 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 量) 、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氧氟沙星、 培氟沙星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备注 |
水产品 |
其他 水产品 |
其他水产 品(重点品 种: 牛蛙) |
恩诺沙星 a 、呋喃唑酮代 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
镉(以 Cd 计)b、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磺胺类(总 量) 、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a. 仅蛙科、鳖 科食品动物检 测 b. 限头足类、 腹足类、棘皮 类检测。 |
水果类 | 柑橘类 水果 |
柑、橘 | 丙溴磷、苯醚甲环唑、联 苯菊酯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2,4- 滴和 2,4- 滴钠盐、狄氏剂、氯 唑磷、三唑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 甲拌磷、毒死蜱、杀扑 磷 | |
浆果和其 他小型 水果 |
弥猴桃 |
氯吡脲 |
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 | ||
热带和亚 热带水果 | 香蕉 | 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 腈苯唑 | 苯醚甲环唑、氟虫腈、吡唑醚菌酯、多菌灵、 甲拌磷、氟环唑、联苯 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狄氏剂 | ||
芒果 |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 | 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多菌灵、嘧菌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吡虫 啉 | |||
荔枝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 氰菊酯 |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氧乐果、毒死蜱、多菌灵、 吡唑醚菌酯、除虫尿、氰霜唑、氟吗啉 |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甲硝唑、地美硝唑 | 氯霉素、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氧氟沙星、多西环素、氟苯尼考、 甲 砜霉素、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 、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 | |
生干坚果 与籽类 食品 | 生干坚果 与籽类 食品 |
生干籽类 | 酸价(以脂肪计)( KOH) 、 黄曲霉毒素B1(重点品种: 花生)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镉(以 Cd 计) 、嘧菌酯 |
仅花生检测黄 曲霉毒素 B1。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备注 |
注:1. 部分项目检测结果说明: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 以 孔雀石绿表示:磺胺类(总量) 包含的具体磺胺药物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 年版)中相应食品类别要求检验。 2. 酸价、过氧化值依据 GB 19300 判定时,样品前处理按该标准附录 B 规定;脂肪含量低的莲子、板栗类等食品,其酸价、过氧化值不作 要求;其中芝麻的酸价不纳入 2023 年监督抽检。 3. 选检项目选择原则: 1)农业农村部公告 594 号,GB 31650. 1- 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实施,该标准 中制定有限量的兽药及靶组织,有相应适用检测方法,且生产日期在 2023 年 2 月 1 日(含)之后的产品可纳入监督抽检;金刚烷胺、利巴韦 林等药物在相关限量标准发布实施前不得纳入监督抽检:鉴于检测方法等问题,虾、蟹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得纳入监督抽检。 2)选检项目应根据当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既往抽检不合格、当地舆情情况选择,如在本表选检项目之外确定检测项目时,应注意: 农药残留项目在 GB 2763- 2021 标准中有该品种最大允许残留限量及相应指定检测方法;兽药项目在 GB 31650- 2019、GB 31650. 1- 2022 有该 动物类别相应组织部位的允许限量,或农业农村部公告 250 号有禁用要求,且有适用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应包含该动物相应组织部位) ,符 合上述要求的农兽药项目方可纳入监督抽检。 4. 因生干籽类细类中包含除重点品种花生外的其他生干籽类产品,其他水产品中包含除重点品种牛蛙、鱿鱼外的其他水产品,因此" 国抽 信息系统" 不作必检项限制, 但各承检机构应按承检区域必检项目要求实施检验,不得漏检漏报。 5. 抽样前, 应制定抽样方案, 抽取样品量、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应根据采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确定。 |
附件3 2023年食品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所 | 批次 |
1 | 城关所 | 80 |
2 | 文峪所 | 70 |
3 | 双槐树所 | 80 |
4 | 五里川所 | 80 |
5 | 潘河所 | 40 |
6 | 杜关所 | 50 |
7 | 双龙湾所 | 50 |
8 | 横涧所 | 70 |
共计 | 520 |
附件 4
2023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落实检管结合、溯源信息填报、均衡抽检等工作要求,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质量,
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监管人员陪同抽样
食用农产品抽样可由任务下达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2名监管人员、抽样机构2名抽样人员共同抽样;抽样前,承检机构应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明确拟抽样场所及日期,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协调并安排监管人员陪同抽样。抽样人员选定样品后,监管人员应对被抽样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记录和取证并依法处罚。对符合抽检要求的,抽样人员和现场监管人员应共同在抽样单上签字,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抽信息系统”)中输入抽样人员和监管人员姓名。
二、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填报
食用农产品抽样应填写产地溯源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抽样溯源信息,包括抽检样品的供应商名
称、地址、电话或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主要从样品标签,被抽
样单位提供样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 物产品检疫验讫二维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凭证获取。
(二) 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现场提供或确认的信息填写抽样单。有关溯源信息凭证应拍照并上传国抽信息系统。当溯源信息仅有生产者、供应商名称或证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缺失信息,并按实际情形备注说明。溯源信息不全时,被抽样单位至少要提供供应商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或在抽样现场发现有 明显问题的食用农产品,可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销售产品是否提供溯源信息等限制;对需要开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的,抽样单备注栏填写“此样品为跟踪抽检”。
三、必检和自选品种及检验项目
依据《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及近三年全国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情况,确定《2023 年省级及以下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见附件3-1)。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应包括上表中所列品种及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不少于两个选检项目,选检项目应由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审核同意。
在抽样品种上,应结合季节供应特点、当地食用习惯合理确 定。应合理确定各类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比例和批次,杜绝对同一 食用农产品反复抽检。在自选检验项目上,应根据当地既往抽检 情况、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舆情信息、农兽药使用情况等进行确
定。选检项目选择原则应遵循附件3-1注释要求。
四、推进均衡抽检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 的季节特点安排监督抽检任务,应重点抽取当季食用农产品,对 不合格较多的食用农产品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尽可能抽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