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监管执法 > 文章详情

【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0:20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的宣传,提高全县化妆品经营者、消费者等群体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儿童用妆安全。根据《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辖区内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化妆品批发经营门店、零售门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内容为:一是检查产品合法性,看是否经营“三无”化妆品行为;二检查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制度; 三是查看标签标识,检查其经营的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进口化妆品是否贴有中文标识,是否存在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功效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是否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治疗湿疹”“抑菌”等;四是检查是否存在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是否经营超期过期变质化妆品;五是检查是否经营儿童化妆品禁限成分的化妆品;六是检查经营的儿童化妆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现场检查的同时进行儿童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化妆品标签标识、儿童化妆品消费须知及儿童化妆品禁限成分。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者70家,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2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者,维护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消费者使用安全和合法权益。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