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共6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卢氏县马记鸡丝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