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共9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惠美嘉生鲜超市的1批生姜,噻虫胺检出为0.4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卢氏县大瑞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1批蜜桔,丙溴磷检出为0.3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卢氏县猫姑娘爆炒大盘鸡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小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