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 11 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共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慧娟小吃服务店的1批不锈钢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卢氏县慧娟小吃服务店的1批勺子,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卢氏县甄鲜果优便利店的1批徐香(猕猴桃),氯吡脲检出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