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5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食季屿你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4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卢氏一九七八地锅炖饭店自制的1批次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9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卢氏县胜义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