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公告(2024第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4号),我局按照验收标准对卢氏县鑫瑞康大药房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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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4第08号)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08日
附件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024第08号)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发证日期 | 证书 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卢氏县鑫瑞康大药房 | 张灵军 | 梁霄 | 梁霄 | 零售单体 | 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 中成药 化学药(含冷藏药品) 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东明村九组 | 2024/11/08 | 豫DA398800045 | 91411224MADXBBW6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