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公告(2025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4号),我局按照要求对卢氏县卫康大药房进行注销决定。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398-718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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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025第03号)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025第03号)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决定 日期 | 证书 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卢氏县卫康大药房 | 张云锋 | 张云锋 | 张云锋 | 单体零售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卢氏县范里镇中原新区3号楼 | 2025/02/21 | 豫DA3980560 | 91411224MA45MROR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