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一、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二、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注: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口,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口。)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1、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办理地址
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八、咨询电话
城关所0398--2155110,杜关所0398--7133110,五里川所0398--7300110,官坡所0398--7411110,官道口所0398--7100588,朱阳关所0398--7366110,范里所0398--7166119,东明所0398--7854019,横涧所0398--7211110,文峪所0398--7865110,双龙湾所0398--7444110,瓦窑沟所0398--7377110,狮子坪所0398--7400110,木桐所0398--7499110,双槐树所0398--7388110,汤河所0398--7333110,徐家湾所0398--7455110,沙河所0398--7466110,潘河所0398--7488110,县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398--7182826。
九、工作时间
夏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冬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