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立户业务如何办理
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4、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办事流程: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发放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4元/证
收费依据:财综(2012)97号、豫价费字(1994)215号(1996)11号
咨询电话:0398-718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