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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08:57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卢氏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环节有新突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播《司法行政在线》和《普法天天见》节目60余期,并利用微信等平台推送普法信息500余条。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200余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股室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三)平台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线上建立了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卢氏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主体,其他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公开的信息公开发布网络,线下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信息。认真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梳理公开栏目、细化项目分类,日常加强平台的信息维护、内容更新等。

(四)公开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等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学习,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内容,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印成学习资料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年共组织集中教育学习6次,教育培训70余人。通过学习相关的文件政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审核《蜂产业投资合作协议》等涉及政府和类合同20余份,涉法文件近3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废止县制定的各类文件14个、证明174项;全年共备案2份规范性文件。

 二、确定我县首批行政执法主体51个,并对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试,对11个重点部门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对15个执法部门240余册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

三、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全年受理各类援助案件458件,其中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70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

四、以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关键点,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年累计开展法律服务1200余次,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200余场,接受群众群众法律咨询4500余人次,接受村级组织和群众委托免费代为起草协议、合同等310起,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0余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1年,县司法局在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我局主动公开与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相关案件信息,实现信息工作透明、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