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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09:0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信息发布情况。结合全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医保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公共信用等信息公开。累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机构概况、领导分工和业务政策公示信息5条,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61项,发布公共信用规范信息3条,通过河南“互联网+监管”专业平台发布行政执法信息4条,通过河南数据普查信息系统发布政务系统平台和政务服务数据信息共66项,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开采购办公物品信息8条,通过县级新型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2条。 2.医保政策解读及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依据省市医保局文件精神出台规范性文件4条,明确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服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和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考核等意见和办法。3.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我局作为行业牵头单位完成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和政协提案答复2件。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021年度作出行政处罚5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医保中心)未收到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配备了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对口联系县政府公开办,并做好公开信息发的发布和发布信息的动态调整维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同时,全年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人事信息1条。注重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加强与县政府办联系沟通,按要求参与县政府办组织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及医保中心业务股室进行包括政务服务、数据普查等在内的培训,先后共组织开展培训5次,参与培训人员50余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统筹发挥政府系统平台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的信息发布和日常监测、信息更新。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的严肃性,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四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 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保密工作培训会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事项范围有限;二是各股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按要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未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故难免造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精神理解不透、公开内容欠缺规范、技术操作不熟练,公开效率较低。

(二)改进举措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并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批程序,促进各股室主动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和水平,更快更好更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1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进行排查摸底,综合考量,及时上报医保局政策解读专家1人。